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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党员积分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 2022-06-05 14:45:02 来源:网友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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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党员积分管理办法

公司党员积分管理办法

为创新党员教育管理方式,建立科学完善的党员考核评价体系,促进公司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提出如下的实施办法。
  一、基本原则
  实行党员积分管理,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立足岗位、重在日常,因地制宜、分类管理,量化考评、动态调整,简便易行、民主公开的原则,由各党支部组织实施。
  二、适用范围
  公司全体党员
  三、积分内容
  党员积分由参加党的活动分值、参加公益活动分值、现实表现分值、负面扣分构成(即党员年度积分=参加党的活动分值+参加公益活动分值+现实表现分值-负面扣分)。党员积分项目、计分及扣分标准参照附件。
  (一)参加党的活动分值。主要考核党员参加“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组织(民主)生活会、教育培训、撰写学习心得和讲党课、做辅导(报 当前隐藏内容免费查看告)的情况。按照党章规定的党员基本义务和党组织对党员的基本要求,围绕政治信念、规矩纪律、道德品行等内容,科学设定积分项目和分值。
  (二)参加公益活动分值。主要考核党员参加公益(志愿)服务、社区创建活动、联系帮扶活动、文明城市创建活动和党组织统一组织活动的情况。按照公司工作实际,结合岗位职责,根据目标任务科学设定积分项目和分值,参加公益活动分值是对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具体量化。各党支部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对本支部落实《党员积分管理台账》作进一步充实和细化,但充实和细化内容须报集团党总支部批准后方可实施。
  (三)现实表现分值。年度考核评为“称职(合格)”记20分,“优秀”记30分;受到国家级表彰,记30分;受到省部级表彰,记15分;受到市级表彰,记8分;受到市直部门表彰,记3分;全年无违规违纪行为、无违反效能建设规定的行为,记5分。加分项每年度以受到的最上一级的表彰计分,不得累加。
  (四)负面扣分。实行反向扣分。主要根据党员未经同意缺席活动、受作风建设追究或组织处理、受党内警告、严重警告、留党察看(撤销党内职务)处分、不按规定缴纳党费和其他不良行为等情况,由各党支部核实认定并据实扣分。
  四、积分流程
  党员积分制管理以党支部为单位,按年度具体组织实施,每年1月底前将上一年度的《党员积分管理台账》报集团党总支部备案。主要采取以下步骤进行:
  (一)支委初评。每半年召开支委会,根据党员履职情况,依据《党员管理台账》和《党员党性账本》,核实和初评每名党员的履职计分事项和分值、扣分原因和分值。
  (二)党员大会评定。各党支部每年召开1次党员大会,向全体党员通报支委会初评的党员履职积分情况,由参会党员进行评议,确定党员积分,并由积分记录员严格填写《党员管理台账》和《党员党性账本》,每名党员填写1张,每年填写完毕后,由各党支部留存。
  (三)公示积分。各党支部每年度末公示一次党员积分情况,接受党员、群众监督。党员对积分有异议的,可向所在党支部反映或向集团党总支部申诉,党支部或集团党总支部应当及时调查核实,向党员反馈核实情况,并在下一次支部党员大会上通报。
  (四)计算年度积分。每年1月20日前,各党支部应当计算所属党员的上一年度积分(计算方法:即党员年度积分=参加党的活动分值+参加公益活动分值+现实表现分值-负面扣分)),计算结果填入《党员年度积分统计表》并在本支部公示后,于每年1月31日前,将本支部的上一年度《党员年度积分统计表》报集团党总支部备案1份,支部留存1份。
  五、积分运用
  (一)作为民主评议党员时评定等次的重要依据。在开展民主评议前,党支部应当向全体党员公布所属党员年度积分情况,年度积分在60分(含60分)以上且排名靠前的党员,可评定为“优秀”等次;年度积分在50分—50分(含50分)的党员,原则上评定为“合格”等次;年度积分低于基础分30分的党员,原则上评定为“不合格”党员。
  (二)作为评先评优和督促整改的重要依据。对积分排名靠前的党员,应当优先作为评先评优的推荐对象,并在政治待遇、学习培训、物质奖励等方面给予激励关怀;对积分排名靠后的党员,取消评先评优资格,由党支部负责人对其进行诫勉谈话,督促其限期整改提高;对符合有关规定、被认定为不合格党员的,按照党章和党内有关规定,区别不同情况,慎重稳妥作出组织处置。
  六、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党支部要把开展党员积分制管理工作,作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的重要内容,作为“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重要载体,作为加强党员日常教育管理的重要手段,作为落实“三会一课”制度的重要措施,作为年度党建工作目标考核的重要项目,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狠抓贯彻落实,确保取得实效。党员领导干部要切实发挥示范表率作用,带头履职尽责,带头担当作为,带头承担责任。
  (二)建立管理档案。要动态记录党员积分变化情况,以及履职计分事项、扣分原因等,形成党员积分档案。各党支部的积分记录员一般应由党支部组织委员担任,如特殊原因不能担任的,由支委指定一名综合素质高、坚持原则、为人正派、处事公道的党员担任。各党支部的积分记录员确定后,一般不得随意调整。
  (三)坚持阳光操作。各党支部要用公示栏或者其他适当方式,定期公开党员积分管理情况,接受党员、群众查询和监督,让党员全程参与积分管理,清楚个人积分情况、积分位次和考核评议结果,切实保障党员、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确保积分制管理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四)做到统筹兼顾。要把党员积分制管理与推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做“四讲四有”合格党员结合起来,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结合起来,与推动落实岗位职责、完成各项工作结合起来,与单位年度考核、民主评议、组织生活会、评先评优结合起来,做到考评内容上融合、工作环节上衔接、时间安排上结合,避免“两张皮”。
  (五)加强督促检查。集团党总支部将采取专项检查、随机调研、适时督查等方式,加强督促检查,及时研究解决党员积分制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对一些好的做法和经验,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浓厚氛围。落实党员积分制管理情况将纳入机关各党支部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内容,列入年度党建工作考核内容,确保党员积分制管理工作抓在经常,落在实处,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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