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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春季城乡环境卫生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精选文档)

发布时间: 2023-05-29 13:56:03 来源:网友投稿

2023年春季城乡环境卫生整治行动实施方案为全面完成“2023年国家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示范县”的指标考核任务,结合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23〕2号文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3年度春季城乡环境卫生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精选文档),供大家参考。

2023年度春季城乡环境卫生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精选文档)

2021年春季城乡环境卫生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为全面完成“2020年国家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示范县”的指标考核任务,结合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21〕2号文件精神,根据我区城乡环境卫生实际情况,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力打造美丽宜居的城乡人居环境,全力争取“省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现场会”召开,为加快建设核心区、全面服务都市圈作出应有贡献。

  二、工作原则

  按照“全面部署、城乡联动、分级负责、集中整治”的原则,切实做好春季城乡环境卫生整治行动。

  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我区春季城乡环境卫生整治行动的组织、协调和领导,成立春季城乡环境卫生整治行动领导小组,组长由区城管委办公室主任、区城管执法局局长担任,副组长由分管副局长担任,成员由各乡镇(街道)、局环卫科、区环卫处及公司分公司负责人担任。

  四、整治范围

  城区建成区、开发区、8个乡镇(街道)134个行政村等全区城乡范围内的环卫设施设备、街路、广场、公园、堤岸、商圈、农贸市场、老旧散小区、弃管小区、城乡结合部、城中村、镇区所在地、村屯及连村公路等重点区域、重点场所、重点部位的环境卫生。

  五、整治任务及标准

  (一)设施设备清洁

  1.办公场所、机修车间、转运站、公厕、垃圾场等环卫设施保持环境卫生干净整洁,按需消毒消杀与维护,确保正常运行运转。

  2.垃圾桶、垃圾箱、果皮箱、手推车、护栏、垃圾车等环卫设备随脏随擦,及时清洗,做到表面无污物、无痰迹、无尘土、无小广告,垃圾容器周边地面不得存留垃圾。对破损严重的垃圾容器及时更换,对影响市容市貌的垃圾容器、垃圾车等进行维修翻新。同时做好消毒消杀工作,阻断病毒传播。

  (二)街路清扫保洁

  1.主次干道机械清扫和人工清扫做到“两扫循环保”。标准达到“七净六无”,“七净”即人行道净、车行道净、道牙子净、垃圾容器及周边净、下水口净、树穴净、绿化带净;“六无”即无垃圾、无砖石瓦块、无粪便、无纸屑果皮核、无泼洒呕吐物、无泥沙积水。同时,做好垃圾容器、下水井口的消毒消杀工作。适时全面启动机械化清扫、洒水降尘、夜扫等工作,主要街路机械化清扫率、洒水降尘率达95%。滨河路、嵩山路南段、铁东路北段参照执行。

  2.背街小巷每日做到“一扫循环保”,发现垃圾存留立即清理干净。标准达到“四净六无”,“四净”即车行道净、道牙子净、垃圾容器及周边净、下水口净;“六无”即无垃圾、无砖石瓦块、无粪便、无纸屑果皮核、无泼洒呕吐物、无泥沙积水。同时,做好垃圾容器、下水井口的消毒消杀工作。

  (三)垃圾清运处理

  加强生活垃圾清运工作,保证垃圾“日产日清”。特别是要加强岭上岭下商圈、农贸市场、老旧散小区、弃管小区、城乡结合部等重点区域、重点场所、重点部位积存垃圾、越冬垃圾的清运,不留死角,彻底清理,实行常态化监管,确保城市安全稳定运行。

  (四)垃圾转运站管理

  加强垃圾转运站的管理,做到“五净一冲”,即转运箱箱体净、垃圾收集斗内外净、排污仓与排污沟净、值班室内净、场地内外净与按需定时冲洗、消毒、消杀,做好消毒消杀记录。同时,加大转运力度,箱满及时转运,严禁滞留。

  (五)公厕管理

  加强公厕管理,完善配套设施设备,保证开放时间。旱厕做到内净外洁,达到“七无一畅通”,按需消毒消杀,做好消毒消杀记录。“七无”即厕内无粪迹积尿(冰)、无纸片烟蒂、无乱贴乱画及灰网;周边无垃圾杂物、无杂草、无冰雪;掏粪口无粪迹,池盖干净。“一畅通”即小便池畅通。清掏作业时要文明装卸、密闭运输,不得有抛撒遗漏现象。水冲公厕严格执行“三必须”标准,即必须按照规定时间免费开放,严禁私自关闭;必须保证公厕内净外洁,物品摆放合理。必须保证设施设备齐全有效,标识明显。

  (六)非法广告清理

  对非法小广告、乱贴乱画等现象及时发现及时清理,做到高标准清刷和本色覆盖。同时,加大巡查检查力度,对张贴小广告等行为给予严厉处罚,停封电话或媒体曝光。

  (七)农村生活垃圾治理

  完善农村生活垃圾保洁和收运体系,保证垃圾“日产日清”。大力开展“五清”工作,即清垃圾、清粪污、清边沟、清农业废弃物、清公路沿线。全面实现“五个基本没有”目标,即镇区内外基本没有垃圾,村庄内和村庄周边基本没有垃圾,水面基本没有漂浮的垃圾,岸边基本没有乱倒的垃圾,公路沿线可视范围内基本没有垃圾。其重点如下:

  1.修理修复破损的转运站、垃圾箱、垃圾桶、垃圾桶底座,无法修复的全部撤掉,包括垃圾桶盖。特别是两年前的120升垃圾桶,现已破损不堪。

  2.垃圾桶必须按照分类有序摆放、清洁干净,有垃圾桶底座的必须整平放正。特别要补足偏远、偏僻村屯的垃圾桶及保证收运频次。

  3.砌筑完好无损的垃圾池子可以保留,但是池子内不能有生活垃圾现象,简易的垃圾围栏(如:彩钢瓦、水泥板等),按省厅要求必须拆除。

  4.雪堆中掺杂的零散垃圾,保洁员必须坚持“化一层清理一层”,能不用机械的可以不用,以免造成机械成本浪费。

  5.禽畜类粪污及时清运至各乡镇(街道)粪污处理站。

  6.转运站必须设专职管理员,保持干净整洁,禁止堆放杂物。特别是鹿乡镇转运站。

  7.按照《关于拟增加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服务费的请示》签批精神,如数设置有毒有害垃圾桶,配齐有毒有害垃圾收集运输车辆和人员。

  (八)门前三包

  按照“门前三包”职责,临路(街)所有的单位、门店、住户务必承担起指定范围的市容环境责任。

  (九)园林绿地

  加强园林绿地的管理养护、环境卫生工作,严禁有残枝落叶、漂浮物等

  (十)河道

  加强城乡河流的环境卫生整治,严禁垃圾入河、垃圾围坝等现象。

  六、实施步骤

  (一)第一阶段:启动阶段(3月10日——3月15日)

  按照《方案》要求,进行启动部署、细化任务、落实责任,强化宣传,营造浓厚的整治氛围。

  (二)第二阶段:实施阶段(3月16日——3月31日)

  针对整治任务,特别是重点区域、重点场所、重点部位要大力开展整治行动,按时完成整治任务,确保达到整治目标。

  (三)第三阶段:巡查验收阶段(4月1日——4月15日)

  局环卫科、环卫处农治办做好日常巡查检查和验收工作,查缺补漏,督办整改,举一反三,巩固整治成果。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春季城乡环境卫生整治行动由区城管执法牵头,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方案、细化任务、落实责任。各乡镇(街道)、区环卫处、公司负责行动落实,局环卫科、环卫处农治办负责督导检查。

  (二)强化监督检查。各乡镇(街道)、局环卫科、环卫处与公司的相关业务科室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强监督检查,对整治行动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沟通、协调、调度。

  (三)加大执法力度。区城管执法局要统筹安排,同步推进,加大管理和执法力度,对一些乱泼乱倒、乱贴乱画等破坏环境卫生且不服从管理、屡教不改的行为,依法予以严厉处理。

  (四)加强宣传报导。充分发挥媒体舆论作用,对爱护环境卫生典型事例、好的做法及时宣传,对破坏环境卫生的行为要予以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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