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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高速公路部分隧道洞壁涂装工程劳务分包(合同包三)招标文件(精选文档)

发布时间: 2022-08-18 16:55:05 来源:网友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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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高速公路部分隧道洞壁涂装工程劳务分包(合同包三)招标文件(精选文档)

 项目名称:0 2020 年重庆高速公路部分隧道洞壁涂装工程劳务分包

 项目编号:

 SG20200020115

  招

 标

 文

 件

 招

 标

 :

 人:

 重庆 通力高速公路养护工程有限公司

 ( ()

 盖单位章)

 招标代理机构:

 重庆市五环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 ( 盖单位章)

  0 2020 年 年 7 7 月

 说

  明 一、本招标文件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对“投标人须知正文”进行了修改、补充或删除;
在“评标办法”中对“评标办法”进行了修改、补充或删除。合同部分由招标人根据本项目实际情况自行编制。

 二、本招标文件中所提到的货币单位除有特别说明外,均为人民币。

 三、本招标文件中所提到的时间除有特别说明外,均为北京时间。

 目

 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

 ................................ ................................ .........

 1 1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 ................................ .......

 3 3

 第三章

 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 ................

 27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 ................................ ..

 32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 ................................ ...

 61

  1 第一章

 招标公告

 0 2020 年重庆高速公路部分隧道洞壁涂装工程劳务分包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2020 年重庆高速公路部分隧道洞壁涂装工程劳务分包”项目招标,招标人为重庆通力高速公路养护工程有限公司,该项目准备组织实施,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采用资格后审;
现委托重庆市五环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作为本项目招标代理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 招标范围及工程内容:本次涂装隧道工程位置位于武合路、渝广路、渝蓉路、綦万路、南万路、南涪路、南道路等路段,招标人负责以上工程所需水性环氧封闭底漆、水性环氧磁漆面漆材料供应,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等附件资料。

 2.2 标段划分及服务地点:本次招标分为 3 个合同段。

 合同包 服务地点 计划工期 合同包一 武合路(白鹿山隧道)、渝广路(清平隧道、华蓥山隧道、三汇隧道)、渝蓉路(云雾山隧道、巴岳山隧道、九顶山隧道)。

 涂装工程工期 45 日历天,预计开工时间为2020 年 8 月(如遇特殊情况工期顺延)。

 合同包二 南万路(白塔寺隧道、芭蕉弯隧道、老房子隧道、青山隧道、丛林隧道)、綦万路(永城隧道、通惠隧道)、南涪路(岩口隧道、分水岭隧道、鸭江隧道、陈家湾隧道、梓里场 1 号隧道、梓里场 2 号隧道、马武隧道、龙桥隧道)。

 合同包三 南道路(龙凤隧道、木关岩隧道、三泉隧道、半河隧道、马嘴隧道、水洞湾 1 号隧道、水洞湾 2 号隧道、福寿隧道)。

 2.3 本次 招标允许 潜 在 投标人对本项目 的 三个合同包同时进行投标,但最多只能中一个合同包。投标人投多个合同包的,应分别编制投标文件、分别递交投标文件、分别提交对应合同包的投标保证金。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满足以下资质及业绩要求:

 3.1.1 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

(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劳务分包资质或油漆作业分包资质或公路交通工程(公路安全设施)专业承包一级或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养护工程总承包甲级资质或养护工程类交通安全设施资质。

 3.1.2 业绩要求(须满足以下业绩其一即可):

  2 (1)2017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完成 1 个高速公路或市政道路的隧道涂装施工业绩,且合同总价(或结算价)不少于 200 万元。

 (2)2017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完成 1 个高速公路或市政道路的隧道涂装劳务业绩,且合同总价(或结算价)不少于 50 万元。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包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的投标者,从 2020 年 7 月 13 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均可登录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sdf.lkjcqggzy.com)直接下载获取招标文件、答疑等开标前的有关资料。在公告期间,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网上发布的招标文件答疑、补遗、澄清等文件内容,不管投标人是否下载,均视为已知晓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和有关事宜。本项目不需要报名,直接投标。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20 年 8 月 7

 日 10

 时 00 分。

 5.2 投标地点和开标地点: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青枫北路 6 号渝兴广场 B10 栋),具体详见交易中心大厅电子显示屏。

 5.3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sdf.lkjcqggzy.com)、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sdf.lkjcebpubservice.com )

 及 重 庆 高 速 公 路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招 投 标 管 理 平 台(sdf.lkj//43.240.249.108:8088)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重庆通力高速公路养护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重庆重庆市渝北区新南路 52 号 联系人:刘老师

 电

 话:023-89063871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市五环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重庆市江北区五简路 2 号重咨大厦 1702 室 联系人:王老师 电

 话:023-63850372

  3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与正文不一致的地方以投标人须知 前附表为准(附表附录为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组成部分)。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

 列

 内

 容

 1.1.2 招标人 招标人:重庆通力高速公路养护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重庆重庆市渝北区新南路 52 号 联系人:刘老师

 电

 话:023-89063871 1.1.3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市五环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重庆市江北区五简路2号重咨大厦1702室 联系人:王老师 电

 话:023-63850372 1.1.4 招标项目名称 2020 年重庆高速公路部分隧道洞壁涂装工程劳务分包 1.1.5 建设地点 详见招标公告 1.2.1 资金来源及比例 资金来源:业主自筹 出资比例:100% 1.2.2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1.3.1 招标范围 详见招标公告 1.3.2 计划工期 涂装工程工期 45 日历天,预计开工时间为 2020 年 8 月(如遇特殊情况工期顺延)。

 1.3.3 质量要求 满足国家和行业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及设计文件要求,并达到合格要求。

 1.3.4 安全目标 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无安全责任事故的发生。

 1.4.1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资质条件:见附录 1 财务要求:见附录 2 业绩要求:见附录 3 信誉要求:见附录 4 项目主要人员要求:见附录 5 其他主要人员要求:见附录 6 主要机械设备和试验检测设备要求:见附录 7 1.4.2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联合体 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 /

  4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

 列

 内

 容

 他关联情形 1.4.4 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 1.9 分包 不允许 1.10 偏离 不允许 2.1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本项目招标人所发布的补遗、答疑文件、澄清通知等。(若有)

 2.2.1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 投标人在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等招标相关资料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等招标相关资料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或文字表述不清,标注不明以及存在错、碰、漏、缺、概念模糊和有可能出现歧义或理解上的偏差的内容等请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sdf.lkjcqggzy.com)匿名提问,提问截止时间 2020 年

 7

 月 20

 日 9 时 00 分前。

 2.2.2 2.3.1 招标文件澄清及修改发出的形式 招标人在认为有必要对投标人所提问题进行澄清时,应于 2020 年 7

  月 22 日 17 时 00 分前,将澄清内容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sdf.lkjcqggzy.com)发出,并将澄清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补充部分。

 无论投标人是否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sdf.lkjcqggzy.com)下载招标文件澄清内容,招标人和招标机构均视为投标人已知晓招标文件全部澄清内容,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2.2.3 2.3.2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及修改 不确认 3.1.1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资料 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但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3.2.1 工程量清单的填写方式 投标人按照招标人提供工程量清单进行填报(工程量清单详见第五章)。

 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参照国家及重庆市建设行业现行有关标准执行,不作竞争性报价。

 注:本项目工程量清单以补遗或答疑形式发布。

 3.2.3 报价方式 清单报价。

 3.2.4 是否接受调价函 否 3.2.5 最高投标限价 本次最高投标限价以补遗或答疑形式发布。

 注:投标人所填报的总报价及单价报价不得超出相应最高限价,否则按否决投标处理。

 3.2.6 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 本工程将设置最高投标限价(含总价最高限价和分部分项综合单价最高限价),投标人根据招标人给出的限价结合市场、企业自身情况等条件填写报价清单。

 安全文明施工费:

  5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

 列

 内

 容

 参照国家及重庆市建设行业现行有关标准执行,不作竞争性报价。

 1.设置、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设施设备支出 2.配备、维护、保养应急救援的器材和设备支出和应急演练支出 3.重大危险源和事故隐息评估、监控(包括远程监控)和整改支出 4.安全生产检查、咨询、评价和安全生产标准化支出 5.配备和更新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用品支出 6.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支出 7.安全生产适用的新技术、新标准、新工艺、 新装备的推广应用支出 8.安全设施及特种设备检测检验支出 9.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支出 工程计价模式采用除安全文明施工费外的全费用清单单价计价,安全文明施工费在清单中单列。安全文明施工费根据 2018 年《重庆市建设工程费用定额》单列,安全文明施工费用不作竞争性报价,结算时由乙方提供用于安全文明施工的证明材料(含发票或发票复印件)。

 3.3.1 投标有效期 自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计算 90 天 3.4.1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方式:投标人只能选择以下两种方式之一。

 方式一:

 一、以电子投标保函形式交纳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函交纳形式及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三小时前通过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金融服务支撑平台向金融机构申请开具电子投标保函,电子投标保函应至少体现如下内容:①担保项目必须为本项目;
②受益人必须为本项目招标人;
③保函担保金额必须满足本项目要求;
④保函生效时间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有效期限必须至少包含整个投标有效期。否则,投标保函无效,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2.以保函形式担保的投标保证金的金额:2 万元整(人民币)/合同包 3.投标保函有效性:

 电子投标保函的有效性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现场提交的投标保函缴纳情况的信息为准。

 二、投标保函的注销 招标人应当在法定时间内确定中标人。招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 2个工作日内将中标通知书和投标保函退还通知抄告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收到投标保函退还通知后 2 个工作日内,将保函注消信息推送给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金融服务支撑平台,由保函出具机构注销除中标人和中标候选人以外的投标人电子投标保函。

 招标人应当在法定时间内和中标人签订合同。招标人应当在合同生效后 2个工作日内将签订的合同和投标保函退还通知抄告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

  6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

 列

 内

 容

 中心,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收到投标保函退还通知后 2 个工作日内,将保函注销信息推送给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金融服务支撑平台,由保函出具机构注销中标人和中标候选人电子投标保函。

 方式二:

 一、以转账支票或电汇形式交纳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交款形式及要求:投标人从企业的基本账户(开户行)在投标截止时间三小时前通过转账支票直接划付或以电汇方式直接划付至下面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否则,投标保证金无效。投标人自行考虑汇入时间风险,如同城汇入、异地汇入、跨行汇入的时间要求。

 若投标截止时间延期,则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截止时间和投标截止时间保持一致。

 2、以转账支票或电汇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金额:2 万元整(人民币)/合同包 3、投标保证金账户及账号(任选其一):

 详见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sdf.lkj cqggzy.com )对应本项目所投合同包招标公告信息栏中的保证金信息。

 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性以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现场提交的保证金缴纳情况表显示的信息为准。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提供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证明文件复印件和投标保证金交纳凭证复印件。

 4、投标人必须在付款凭证备注栏中注明是“(项目名称)投标保证金”。(可简写项目名称)

 5、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6、根据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开展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信息登记工作的公告》的要求,市场主体基本账户登记方式调整为:投标人在开标前须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sdf.lkjcqggzy.com)办理基本账户登记手续。

 二、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招标人应当在法定时间内确定中标人。招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 2个工作日内将中标通知书和保证金退还通知抄告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收到保证金退还通知后 2 个工作日内,向除中标人和中标候选人以外的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

 招标人应当在法定时间内和中标人签订合同。招标人应当在合同生效后 2个工作日内将签订的合同和保证金退还通知抄告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收到保证金退还通知后 2 个工作日内,向中标人和中标候选人退还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

  7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

 列

 内

 容

 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由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制定,关于保证金相关情况的问题请咨询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电话 023-63672115。

 3.4.3 投标保证金的利息计算原则 根据重庆市有关规定退还。

 3.4.4 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 补充:

 (3)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向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或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谋取中标。

 3.5 资格审查资料的特殊要求 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1 及附表附录、第六章投标人格式的要求执行。

 3.5.1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按前附表附录 1 的要求执行。

 3.5.2 近年财务状况表 不提供 3.5.3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 按前附表附录 3 的要求执行。

 3.5.4 投标人的信誉情况 按前附表附录 4 的要求执行。

 3.5.5 项目主要人员资历表 按前附表附录 5 的要求执行。

 3.5.6 其他主要人员汇总表 按前附表附录 6 的要求执行。

 3.5.7 拟投入本标段的主要施工机械表 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 7 的要求执行。

 3.6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不允许 3.7.3 签字或盖章的其他要求 / 3.7.4 投标文件份数 补充:

 投标文件提交正本1份,副本1份,副本可为正本的复印件;

根据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的《关于收集中标候选人投标资料的通知》投标人应提供投标文件电子文件3 3 份 (光盘1 1 份、U U 盘2 2 份)

 。当电子文件与纸质版投标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版投标文件为准,当正本与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3.7.5 装订的其它要求 修改为:

 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A4 纸幅),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统一采用胶装装订。否则,招标人对由于投标文件装订松散而造成的丢失或其他后果不承担任何责任。投标文件应编制目录,并且从目录开始逐页标注连续页码。

 4.1.1 投标文件的密封 补充:

 电子文件3 3 份 (光盘1 1 份、U U 盘2 2 份)与投标文件(正本、副本)密封在一个封套内。

  8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

 列

 内

 容

 4.1.3 封套上应写明的内容 投标人名称:

  招标人名称:

 招标人地址:

 2020 年重庆高速公路部分隧道洞壁涂装工程劳务分包(合同包

 )

 投标文件;

 年

  月

 日

 时

 分(即开标时间)前不得开封 注:未写明上述信息的,招标人有权拒收投标文件。

 4.2.1 4.2.2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地点 2020 年 8 月 7 日 10 时 00 分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青枫北路 6 号渝兴广场 B10 栋),具体详见交易中心大厅电子显示屏。

 4.2.3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否。以下情况除外:

 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不足 3 家,则当场退还其投标文件并由投标人代表签字确认。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青枫北路 6号渝兴广场 B10 栋),具体详见交易中心大厅电子显示屏。

 5.2.1 开标程序 (1)宣布开标纪律;

(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

 (3)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

(4)现场展示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情况;
如未按3.4.1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开标现场记录在案,交由评标委员会判定;

(5)由监标人或投标人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

(6)按照宣布的开标顺序当众开标,公布投标人名称、密封情况、投标报价等内容,并记录在案。

 (7)开标现场出现报价相同时,在开标现场随机抽取投标报价的优先推荐顺序,并记录在案。(如有)

 (8)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

(9)开标结束。

 6.1.1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评标委员会构成:专家 5 人。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从重庆市综合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6.1.2 评标委员会成员回避情况 补充:

 (6)招标人及其子公司、招标人的上级主管部门或者控股公司、招标代理机构的工作人员或者退休人员不得以专家身份参与本单位招标或者招标代理项目的评标。

  9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

 列

 内

 容

 (7)招标项目的招标人、投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工作人员,以及近 3年在招标人、投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工作过的人员不得以专家身份参与本单位招标或者招标代理项目的评标。

 6.3.2 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 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3 名,不足 3 名则按相应家数推荐中标候选人。

 7.1 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及期限 一、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重庆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招投标管理平台上公示:中标候选人排序、名称和投标总报价。

 二、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上公示中标候选人排序、名称、投标报价、单位业绩公示、被否决的情况(若有),公示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公示期限:3 个工作日 7.2 评标结果异议 一、评标结果公示期间,各投标人均可向招标人举报公示内容中的虚假情况(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所有举报必须提供有效线索和依据,并符合《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2013年修订,七部委令第 11 号)和《重庆市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渝发改标[2014]1168 号)有关规定。一经查实,将按相关规定处理。

 二、异议渠道:持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异议文件,并加盖单位鲜公章以纸质文件的形式递交至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7.4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 否 7.5 中标通知书 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

 7.7 履约担保 履约担保的形式:由中标人自主选择银行保函或者现金、支票等支付形式。

 履约担保的金额:中标金额的 10%。

 如投标人报价低于最高限价的 85%还应缴纳低价担保(见前附表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第 2 条)。

 若为保函,出具保函的银行应为国有商业银行或股份制商业银行支行或分行,承包人应保证其履约担保在发包人颁发交工验收证书前一直有效。

 补充:

 1.提交时间:签订合同之前提交;

2.履约保证金退还:履约保证金应在完成合同约定的所有事项,并经甲方组织相关部门现场验收通过后,15 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二、民工工资保证金 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签约合同价的 2%。

 具体参照合同执行。

 8.5.1 监督部门 监

 督:重庆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重庆市渝北区银杉路 66 号 电

 话:023-89138569 邮政编码:401120

  10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

 列

 内

 容

 所有投诉必须依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2004年 6 月 21 日七部委令第 11 号)和《重庆市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实施细则》(渝发改标[2014]1168 号)的有关规定进行。

 9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 否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0.1

 重新招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

 (1)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 3 个的;

(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

(3)中标候选人未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且招标人决定重新招标的;

(4)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

 10.2

 低价担保 本项目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中标候选人的中标价格低于招标项目最高限价 85%的,须缴纳低价担保金,担保方式可以采用现金、银行保函等方式,担保额度=(最高投标限价*0.85-投标人中标价)*3。

 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中标人应按招标人发出的〔低价风险担保缴款通知书〕要求,采用上述任意一方式将低价风险担保金从中标单位的基本账户转入至招标人指定的专用账户内。中标人应将银行转款凭证原件交招标代理机构确认,中标单位凭〔低价风险担保缴存确认函〕才能领取中标通知书。

 中标人必须在中标公示结束后合同签订前缴清低价风险担保,退还在合同谈判时予以约定(如有),中标人未在招标文件要求的时间内缴纳低价风险担保金的或拒缴的视为自动放弃中标,招标人有权不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风险担保金应在中标人完成合同约定的所有事项,工程竣工验收后并完成相关手续,15 日内无息退还。中标人不能按照合同约定的标的、价款、履行期限等主要条款完成工程建设内容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担保责任。

 投标人以低于最高限价 85%中标的,签订合同时招标人可要求中标人法定代表人和派驻本项目的负责人均必须到招标人处签订合同。

 10.3 招标代理服务费、交易服务费 1.本次招标代理服务费分别为人民币:合同包一为 4 万元整;
合同包二为3 万元整;
合同包三为 3 万元整。此费由各合同包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以现金或转账方式向招标代理机构一次性足额缴纳各合同包的代理服务费。

 2.本次招标入场交易服务费依据(渝价[2018]54 号)文件的标准计取。由中标单位全额向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支付。

 投标人在投标报价中应充分考虑上述两部分费 用。

  1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

 附录 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企业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

(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劳务分包资质或油漆作业分包资质或公路交通工程(公路安全设施)专业承包一级或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养护工程总承包甲级资质或养护工程类交通安全设施资质。

 注: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证书的复印件或扫描件,按“第六章《投标人基本情况表》”的格式填写,并加盖单位公章。

 附录 2

  资格审查条 件(财务最低要求)

 财务要求 不提供

  附录 3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业绩要求 须满足以下业绩其一即可:

 (1)2017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完成 1 个高速公路或市政道路的隧道涂装施工业绩,且合同总价(或结算价)不少于 200 万元。

 (2)2017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完成 1 个高速公路或市政道路的隧道涂装劳务业绩,且合同总价(或结算价)不少于 50 万元。

 注:1 1 、须提供清晰的能反映该业绩要求的合同复印件或扫描件,如合同不能体现出合同总价的 ,可提供 结算书等能证明结算价的证明材料 。

 若合同中无法反映出业绩要求的具体内容, 投标人还须提交由主管部门或质量监督部门或工程验收证明或质量评定证书或业主证明材料, 并注明相关单位联系人和联系电话,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证明材料中申请人施工经验确实达到资格审查要求的,评标委员会有权不予认可。

 2 2 、并按“第六章《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的格式填写,加盖投标单位鲜公章。

 3 3 、投标申请人如近 3 3 年内(7 2017 年 年 1 1 月 月 1 1 日之后),投标申请人发生法人合法变更或重组,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以证明其业绩为其 自有业绩。

  附录 4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信誉要求 1.未被重庆市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取消投标资格且正处于处罚期内;

2.未被交通运输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重庆市交通局、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取消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重庆市建设市场,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注:投标人须对上述内容作出承诺即可,并按“第六章《投标人的信誉情况》”的格式承诺,加盖投标单位鲜公章。

  信誉要求 1. 投标申请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

2. 投标申请人自 2013 年 1 月 1 日以来未因发生过重大安全责任事故或重大质量事故、或重大合同纠纷被相关行政监督部门通报过;

3. 投标申请人自 2013 年 1 月 1 日 以来未因发生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工程质量问题或其它原因被相关行政监督部门明令禁止参与投标并且目前正处于处罚期内;

4. 投标申请自 2013 年 1 月 1 日以来,未因对农民工工资、材料采购、工程分包等款项不能按期支付而受到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且目前正处于处罚期内。

 注:上述要求由投标人自行提交情况说明及承诺书,经招标人查实,若承诺事项与实际不符,

  12 附录 5 资格审查条件(项目主要人员最低要求)

 人员 数量 资格要求 劳务负责人 1 人员业绩须满足以下其一即可:

 (1)2017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在 1 个高速公路或市政道路的隧道涂装施工项目中担任过负责人且合同总价(或结算价)不少于 200 万元。

 (2)2017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在 1 个高速公路或市政道路的隧道涂装劳务项目中担任过负责人且合同总价(或结算价)不少于 50 万元。

 (注:须提供人员身份证、人员业绩合同(或 由业主出具的业绩证明材料),若合同或业主出具的证明材料不能 体现合同总价的,可提供结算书等能证明结算价的证明材料。)

  现场劳务安全管理员 1 具有交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 类)。

 (注:须提供人员身份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 证。)

  注:

 1. 须按上述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复印件或扫描件。

 2. 投标人还须提供上述人员由本单位缴纳的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连续 三 个月(0 2020 年 年 4 4 月 — 2020年 年 6 6 月)社保缴费证明。

 3. 按“第六章《项目主要人员资历表》”的格式填写,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附录 6

 资格审查条件(其他主要人员最低要求)

 人员 数量 要求 高空作业人员 满足作业及项目进度要求配置 持高空作业证书 劳务人员 满足作业及项目进度要求配置(不少于 3 支队伍,每支队伍不少于 15 人,具体人数要求按招标人实施要求为准)。

 注:须由投标人对上述人员作出承诺即可,无需提供具体证明材料,并按“第六章

 《其他主要人员承诺书》”的格式承诺,加盖投标单位鲜公章。

 附录 7

  资格审查条件(主要机械设备和试验检测设备最低要求)

 主要机械设备和试验检测设备求 按工程实际情况配备高架车至少 2 台(具体台数要求按招标人要求为准)。

 注:须由投标人作出承诺即可,并按“第六章《拟进场机械设备和试验检测设备承诺书》”格式承诺,加盖投标单位鲜公章。

 信誉要求 1. 投标申请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

2. 投标申请人自 2013 年 1 月 1 日以来未因发生过重大安全责任事故或重大质量事故、或重大合同纠纷被相关行政监督部门通报过;

3. 投标申请人自 2013 年 1 月 1 日 以来未因发生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工程质量问题或其它原因被相关行政监督部门明令禁止参与投标并且目前正处于处罚期内;

4. 投标申请自 2013 年 1 月 1 日以来,未因对农民工工资、材料采购、工程分包等款项不能按期支付而受到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且目前正处于处罚期内。

 注:上述要求由投标人自行提交情况说明及承诺书,经招标人查实,若承诺事项与实际不符,则将被取消投标资格或中标资格。

  5.近三年(2013 年 1 月 1 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和项目经理具有行贿犯罪记录不得参加本工程投标 (投标人无须对该条承诺,由检察机关在投标截止时间后查询,并以检察机关提供的记录为准)。

  13 以下部分为投标人须知正文:

 1. 总则

 1.1 项目概况 1.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劳务进行招标。

 1.1.2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 本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 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 本项目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 本招标项目的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3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 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 1.3.1 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 本项目的计划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 本项目的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4 本标段的安全目标: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资质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财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最低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本章第 1.4.1 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4)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按照本招标文件的要求,填写投标文件中的相应表格,并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对联合体各成员的资料进行统一汇总后一并提交给招标人;
联合体牵头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应认为已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的真实情况;

  14 (5)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订合同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1.4.3 投标人(包括联合体各成员)不得与本标段相关单位存在下列关联关系:

 (1)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有控股关系;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同为一个单位负责人;

(4)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法人或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

(6)为本标段的监理人;

(7)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8)为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

(9)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0)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1)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1.4.4 投标人(包括联合体各成员)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sdf.lkj//sdf.lkj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在“信用中国”网站(sdf.lkj//sdf.lkj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惩戒对象;

(6)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7)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1.5 费用承担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6 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1.8 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 分包 本项目严禁转包和违规分包,且不得再次分包。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符合以下规定:

  15 分包内容要求:允许分包的工程范围仅限于非关键性工程或者适合专业化队伍施工的专业工程;

分包金额要求:专业工程分包的工程量累计不得超过总工程量的 30%;

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分包人的资格能力应与其分包工程的标准和规模相适应,具备相应的专业承包资质或劳务分包资质;

其他要求;
投标人如有分包计划,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填写“拟分包项目调查表”,且投标人中标后的分包应满足合同条款第 4.3 款的相关要求。

 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承诺不得违规分包、转包,否则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1.10 偏离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

 偏离即偏差,偏差分重大偏差和细微偏差。

 1.10.1 投标文件不符合第三章“评标办法”第 2.1 款所列的初步评审标准以及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第 3.1.3 项和第 3.1.4 项的规定对投标价进行算术性错误修正及其他错误修正后,最终投标报价超过投标控制价上限(如有)的,属于重大偏差,视为对招标文件未作出实质性响应,按否决投标处理。

 1.10.2 投标文件中的下列偏差为细微偏差:

 在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第 3.1.3 项和第 3.1.4 项的规定对投标价进行算术性错误修正及其他错误修正后,最终投标报价未超过投标控制价上限(如有)的情况下,出现第三章“评标办法”第 3.1.3 项所列的投标报价的算术性错误和第三章“评标办法”第 3.1.4 项所列的投标报价的其他错误;

1.10.3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中的细微偏差按如下规定处理:

 (1)对于本章第 1.10.2 项目所述的细微偏差,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第 3.1.1 项和第 3.1.2项的规定予以修正并要求投标人进行澄清;

(2)对于本章第 1.10.2 项目所述的细微偏差,如果采用合理低价法或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评标,应要求投标人对细微偏差进行澄清,只有投标人的澄清文件被评标委员会接受,投标人才能参加评标价的最终评比。如果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评标委员会可在相关评分因素的评分中酌情扣分,但最多不得超过各评分因素权重分值的 40%。

 2. 招标文件

 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办法;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工程量清单;

  16 (6)工程量清单说明;

(8)投标文件格式;

(9)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

 根据本章第 2.2 款和第 2.3 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2.2.2 招标文件的澄清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本章第 4.2.1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 15 日,且澄清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2.3 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

 2.2.4 除非招标人认为确有必要答复,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回复投标人在本章第 2.2.1 项规定的时间后提出的任何澄清要求。

 2.3 招标文件的修改 2.3.1 招标人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本章第 4.2.1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 15 日,且修改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3.2 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

 2.4 招标文件的异议 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 10 日前以书面形式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答复;
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3. 投标文件

 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3.1.1 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1)投标函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代表的授权委托书 (3)投标保证金 (4)资格审查资料 (5)报价清单 (6)劳务组织方案 (7)其他资料

  17 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作出的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澄清确认,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2 投标报价 3.2.1 投标报价应包括国家规定的增值税税金,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增值税税金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算。投标人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在投标函中进行报价并填写工程量清单相应表格。

 工程量清单的填写分下列两种方式。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方式填写工程量清单。

 (1)本项目招标采用工程量固化清单,招标人在出售招标文件的同时向投标人提供工程量固化清单电子文件(光盘或 U 盘),或将工程量固化清单电子文件上传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载明的网站供投标人自行下载。投标人填写工程量清单中各子目的单价及总额价,即可完成投标工程量清单的编制,确定投标报价,并打印出投标工程量清单,编入投标文件。投标人未在工程量清单中填入单价或总额价的工程子目,将被认为其已包含在工程量清单其他子目的单价和总额价中,招标人将不予支付。投标人必须严格遵循工程量固化清单电子文件中的数据、格式及运算定义,并将已填写完毕的投标工程量清单电子文件单独拷入招标人提供的光盘(或 U 盘)中密封在投标文件内一并交回。严禁投标人修改工程量固化清单电子文件中的数据、格式及运算定义。投标人根据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固化清单电子文件填报完成并打印的投标工程量清单中的投标报价和投标函大写金额报价应一致,如果报价金额出现差异,其投标将被否决。

 (2)本项目招标由招标人提供书面工程量清单,由投标人按照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填写本合同各工程子目的单价、合价和总额价。评标委员会将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的规定对投标价进行算术性错误修正及其他错误修正。

 3.2.2 投标人应充分了解本项目的总体情况以及影响投标报价的其他要素。

 3.2.3 本项目的报价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总报价,应同时修改投标文件“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 4.3 款的有关要求。

 3.2.4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招标人不接受调价函。

 3.2.5 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

 3.2.6 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3 投标有效期 3.3.1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3.3.2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
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及以现金或支票形式递交的投标保证金的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

 3.4 投标保证金

  18 3.4.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和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无论采取何种形式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均应与投标有效期一致。招标人如果按本章第 3.3.2 项的规定延长了投标有效期,则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也相应延长。

 3.4.2 投标人不按本章第 3.4.1 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3.4.3 招标人最迟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 5 日内向中标候选人以外的其他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 5 日内向中标人和其他中标候选人退还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以现金或支票形式递交的,招标人应同时退还投标保证金的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且退还至投标人的基本账户。

 利息计算原则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4.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3)发生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

 3.5 资格审查资料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行规定外,投标人应按下列规定提供资格审查资料,以证明其满足本章第1.4款规定的资质、财务、业绩、信誉等要求。

 3.5.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5.2“近年财务状况表”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5.3“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5.4“投标人的信誉情况”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5.5“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资历表”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5.6“拟委任的其他管理和技术人员汇总表”(如有)应填报满足本章前附表附录6规定的其他人员的相关信息。“拟委任的其他管理和技术人员资历表”(如有)中相关人员应附身份证、职称资格证书以及资格审查条件所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书的复印件,以及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其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复印件。

 3.5.7除合同条款约定的特殊情形外,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项目主要人员不允许更换。

 3.5.8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资质、业绩、主要人员资历和目前在岗情况、信用等级等信息,应与实际相关信息一致。投标人应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及时完成相关信息的申报、录入和动态更新,并对相关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负责。

 3.5.9招标人有权核查投标人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和投标文件中提供的资料,若在评标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其投标将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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