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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培养考察材料填写说明

发布时间: 2022-07-08 13:50:04 来源:网友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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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培养考察材料填写说明

《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培养考察材料》填写说明

封面:"培养考察期"为申请人被列为入党积极分子到支部大会讨论接收入党问题的时间。

一、入党积极分子的确定和培养

1、确定为积极分子的推荐意见

"团支部推荐意见"栏内,应把推荐对象的思想、工作、学习、作风等方面的突出表现和主要缺点,以及对党的认识、态度写清楚,并注明"经团支部大会讨论,同意推荐

×××同志列为入党积极分子。

"团委意见"栏内应注明:经考察和团委会讨论,同意推荐×××同志列为入党积极分子。申请人不是团员、年龄超过28周岁的团员,以及申请人所在单位未设立团组织的可以不经过团支部、团委的推荐,注明未经推荐及其理由。

"党小组意见"栏内应注明:×××同志的主要现实表现及经党小组党员讨论,建议党支部将×××同志列为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支部人数少,未设党小组的,注明"未设党小组"。

2、确定为积极分子的支委会(支部会)意见

本页填写的是支委会讨论将申请人列为积极分子会议记录簿上主要意见。支部人数少,未设支委会的,应是支部大会的意见,并在备注栏内注明"未设支委会"。主要内容应写明:(1)调查核实申请人本人政治历史是否清楚,主要现实表现,特别是在一些比较大的政治事件中的表现;(2)写明支委会(支部会)的确定意见。书写格式是:经×年×月×日支委会(支部会)讨论,同意将×××同志列为入党积极分子培养;(3)未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的,不要将不同意的意见填写在本栏内,可继续进行教育培养,直到同意将其列为积子时方才填写。应到会、实到会人数应注明正式党员和预备党员各是多少名。

3、入党积极分子登记表

"文化程度"是指本人已经取得的最高学历,不包括在读、尚未取得的学历。"申请入党时间"是指首次向党组织递交书面申请书的时间。"列为积子时间"是指支委会(支部会)讨论通过接受申请人为入党积极分子的时间。"简历"包括个人的学习经历、参加劳动和工作经历。一般应从7周岁或上小学一年级开始算起,前后时间要互相衔接。"何地何部门"应写全称。"任何职务"应写具体职务。"证明人"应填写能说明这一段时间所任职务和经历情况的人。

"奖惩情况"。奖,一般是经过一个单位或上级领导机关批准表彰和奖励的,填表时应把何时何地何因受过何种奖励等情况填写清楚。一般的口头表扬、物质奖励以及在正常的生产工作中得到的奖金等,不必填写。惩,一般是指有批准权限的领导机关,按照党纪、团纪、政纪和国法所作的组织处理或刑事判决。受批评教育的,不算处分。因受迫害而受某处分,经复查平反纠正了的不再填写。如没有就写"无"。

"家庭主要成员的职业和政治情况"。其中,"家庭主要成员"是指和自己有血缘关系或婚姻关系的直系亲属。如父母(或抚养者)、配偶和子女,以及和本人长期在一起生活的曾受其抚养或本人供养的其他亲属,如本人的祖父母,未成年或已成年仍在一起居住生活的兄弟姐妹等。"职业和政治情况"是指上述成员现在何地何部门做何工作或担任什么职务,参加了什么党派或群众团体,有无重大政治和历史问题。政治面貌主要分为中共党员、团员、群众、其他党派等四种类型。

"主要社会关系的职业和政治情况"。其中,"主要社会关系"是指本人的旁系亲属(配偶的父母、分居的兄弟姐妹、伯叔姑姨舅、甥侄等)和与本人关系较密切或本人受其影响较大的亲友、同学等。"职业和政治情况"与前填法相同。

培养联系人,由两名正式党员担任,一般是今后的培养考察人和入党介绍人。培养人如有变动,应及时调整,保证培养工作的连续性。

4、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记录

党支部每年要对入党积极分子考察一次,主要考察他们的政治立场、思想觉悟、现实表现、组织纪律观念、群众观念等。考察工作一般由培养联系人负责,考察后及时将有关情况向党小组、党支部汇报,并将有关情况填入相关意见栏。

5、参加入党积极分子培训情况

本栏填写入党积极分子参加由党委统一组织培训情况,最低不少于3次,并必须含本年度的培训,同时由培训单位盖章。

二、发展对象的确定、培养和考察材料

1、培养联系人意见

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就其入党动机、政治觉悟、工作表现等能否列为发展对象提出意见,从优点和缺点两方面实事求是地评价。两名联系人必须分别填写意见,并要有明确的结论。

2、关于列为发展对象的党小组意见

这是入党积极分子所在党小组召开会议讨论×××同志列为发展对象的会议记录簿上主要内容的摘录。主要把申请人自被列为入党积极分子以来的思想、工作,学习、作风等方面的现实表现和主要优缺点写清楚。并写明:本党小组共有×名党员,到会×名(×名预备党员),×年×月×日讨论,×名同意×××同志列为发展对象。未设党小组的,在备注中注明"未设党小组"。

发展对象应具备的基本条件:(1)被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以后,一般经过二年以上的教育培养;(2)政历清楚;(3)对党有正确认识,入党动机端正;(4)作风正派;(5)能严格要求自己,思想政治素质好,工作成绩突出。

3、党内外群众座谈会记录

这是入党积极分子所在单位党内外群众座谈该同志能否列为发展对象的会议参加人的发言要点。参加座谈人数要求在8人以上,并均要在相应栏目内签名或盖章。记录要分别简要写明座谈会的基本情况;如实写清对积极分子的评价和能否发展提出明确意见;对群众反映的问题,支部要调查核实,属于重大问题要作出结论和是否影响其入党,并填写在相应栏目内。最终结论要明确写在结论栏中。

4、确定为发展对象的支委会(支部会)意见

这是申请人所在党支部委员会召开会议讨论将×××同志列为发展对象的会议记录簿上主要内容的摘录。最后要有结论:经×年×月×日支委会(支部会)讨论,同意将

×××同志列为发展对象,上报党(工)委审核。如支委会不同意将该同志列为发展对象,应继续培养考察,本栏暂不填写,留待下次讨论同意后一并填写。申请人被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以后,一定要经过二年以上的教育培养才可以列为发展对象。未设支委会的,摘录党支部会议记录,并在备注栏内注明"未设支委会"。

5、党支部政治审查综合报告

本栏填写:a、发展对象个人的基本概况和简历;b、家庭主要成员、主要社会关系政审结论;c、有无重大政历问题(包括"文革"、"动乱"和与"法轮功"作斗争的表现),结论如何;d、其申请入党和接受党组织培养、考察情况;e、本人的现实表现,主要优缺点及奖惩情况;f、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的情况及党支部对其入党的意见。

6、党总支部审查意见

对入党积极分子的有关材料进行审查,并就×××同志入党动机、政治觉悟、思想品德、工作表现等能否列为发展对象提出意见。如果没有党总支的,此栏不填。

7、基层党委(工委)考察意见

基层党委(工委)必须对支部上报的发展对象进行党内外个别走访,走访对象主要是村支部的党员和党外群众,走访人不数必须在8人以上,考察后要形成党委综合考察报告。主要包括三个方面内容:(1)拟发展人员的基本情况;(2)党委及党支部培养情况;(3)考察主要情况,主要是其入党动机、政治觉悟、思想品德、工作表现等。最后

结论在明确写在结论栏中。

8、基层党委(工委)公示情况

填写从何月何日到何月何日在何地点公示以及公示结果。公示期不少于7天。公示结果主要写明有无信访等反映。如无,则写明"经公示无任何反映",不留空白;如有,则应写明反映的主要问题,以及核实的明确结论。

9、发展对象参加集中培训及考核情况

基层党委(工委)要对发展对象进行5-7天(或不少于40学时)的短期集中培训。主要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文件和党的方针、政策、重要言论等。没有经过培训或者考核不合格的,不得发展入党。

10、基层党委(工委)初步审查意见

基层党委(工委)要对支部上报的发展对象要及时审查,不要超过一个月。最后要注明:经×年×月×日初步审查,同意将×××同志列为发展对象。如果基层党委(工委)不同意该同志列为发展对象,此栏就不要填写,留待下次同意后再填写。

11、上级组织部门(党、工委)预审意见(由县委组织部填写)

"基本素质测试情况"由县委组织部填写发展对象参加基本素质测试考试情况,并由测试单位盖章。"上级组织部门(党、工委)预审意见"栏由县委组织部填写预审意见。

12、有关附件

(1)入党申请书、自传、思想汇报、外调材料等。

(2)有关证明材料:

计划生育证明。由发展对象(系女同志)或发展对象妻子工作单位(居住地或户籍所在地)计生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要说明是否违反计生规定。未结婚的不需要提供计生证明。

经济审查证明。由发展对象所在单位财务部门出具证明并盖章。直接从事财务工作的、法人代表,必须由上一级主管财务审计部门进行财务审计并出具财务审计报告。经济帐目不清楚或明显有经济问题的一律不得入党。非经济岗位的发展对象不需要提供经济审查证明。

《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2004年制)填写说明

一、填写要求

1、申请人填写《入党志愿书》要严肃、认真、忠实。填写前,党支部负责人应将表内各个项目向申请人本人解释清楚,并由入党介绍人具体指导申请人填写。

2、《入党志愿书》应当用钢笔或毛笔逐项填写,不得用其它笔填写,填写字迹要清楚。

3、《入党志愿书》1-7页由申请人本人填写,并在第7页最后一栏中签名,注明填写日期。如个别申请人文化水平较低或其它原因,填写确有困难,可由党支部指定党员按照

发展对象口述的内容填写,最后除本人签名盖章外,代笔的党员也要签名盖章,并说明本人不能填写的原因。《入党志愿书》8-12页,由有关党组织及其负责人和有关党员填写。

二、填写说明

1、"姓名"应与居民身份证一致。

2、"民族"填写全称,"出生年月"应填写公历时间。

3、"籍贯"填写本人的祖居地(指祖父的长期居住地),"籍贯"和"出生地"按现行政区划填写到县(市、区)。

4、"学历"分毕业、结业、肄业三种,填写接受相应教育的最高学历。各类成人高等院校毕业生,应以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或经其认可的部门、单位出具的学历证明为依据,接受党校教育的,以各级党校出具的学历证明为依据。不得填写"相当XX学历"。

5、"单位、职务或职业",无单位、职务的,填写职业。

6、"现居住地"填写固定居住的详细地点。现役军人中的入党申请人不填写。

7、"入党志愿"着重填写本人对党的认识、思想发展过程和对入党问题的态度。

8、"本人经历(包括学历)"从上小学起,起止年月要衔接。"在何地、何单位"要写全称。"任何职"应写明主要职务。参加电大、函大、夜大、职大、自学考试等学习的,都应填写;取得学位的在相应栏目注明。"证明人"填写熟悉相人情况的人或一同学习、工作的人。

9、"何时何地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何时何地参加过何种民主党派或工商联,任何职务"和"何时何地参加过何种反动组织或封建迷信组织,任何职务,有何活动,以及有何其他政治历史问题,结论如何"中的"何地"应填写到工作单位或乡镇、街道。没有就写"无"字,不留空白。

10、"何时何地何种原因受过何种奖励",要写明受奖励的时间、经何单位批准、获奖名称、享受待遇等。如没有就写"无"字,不留空白。

11、"何时何地何原因受过何种处分",填写受到党纪、政纪、团纪处分或刑事处罚的情况。经组织复查被平反纠正的不需要填写。如没有就写"无"字,不留空白。

12、"家庭主要成员的职业和政治情况"。其中,"家庭主要成员"是指和自己有血缘关系或婚姻关系的直系亲属。如父母(或抚养者)、配偶和子女,以及和本人长期在一起生活的曾受其抚养或本人供养的其他亲属,如本人的祖父母,未成年或已成年仍在一起居住生活的兄弟姐妹等。"职业和政治情况"是指上述成员现在何地何部门做何工作或担任什么职务,参加了什么党派或群众团体,有无重大政治和历史问题。政治情况主要分为中共党员、团员、群众等三种类型。

13、"主要社会关系的职业和政治情况"。其中,"主要社会关系"是指本人的旁系亲属(配偶的父母、分居的兄弟姐妹、伯叔姑姨舅、甥侄等)和与本人关系较密切或本人受其影响较大的亲友、同学等。"职业和政治情况"与前填法相同。

14、"需要向党组织说明的问题",主要填写需要向党组织说明,而在其他栏目中不好填写的问题。如没有就写"无"字,不留空白。

15、"入党介绍人意见",入党介绍人的"现任职务"是指担任的党内职务和党外职务,职务较多的,可填写主要职务。党内党外没有职务的,可以填写职业,不留空白。入党介绍人应本着对党、对被介绍人高度负责的精神,实事求是地在被介绍人的《入党志愿书》上填写自己的意见。入党介绍人意见一般应包括三层意思:一是根据被介绍人的政治思想、工作学习、作风纪律等方面的表现写出综合性的意见;二是指出被介绍人的不足及今后的努力方向;三是按党员标准全面衡量,表明对被介绍人能否入党的态度。不要只简单地填写"同意某同志入党"。对被介绍人的缺点和不足,也应如实填写,不要以"希望"、"赠言"的方式来表达。两个介绍人在填写意见时,必须各写个人的意见,第二介绍人不能只写上"同上"或"同意第一介绍人的意见"。

16、"支部大会通过接收申请人为预备党员的决议"。支部大会的决议是支部全体党员意见的集中体现,必须认真填写。主要内容有两个方面:一是说明申请入党人的基本情况

和支部大会对他的基本评价;二是记载支部党员大会表决的情况:支部党员数、到会党员数和其中有表决权的人数,表决方式(必须是票决),表决时同意、不同意和弃权的人数,以及表决结果。决议日期应与支部大会通过接收申请人为预备党员的日期一致

17、"上级党组织指派专人进行谈话情况和对申请人入党的意见",填写党委委员或组织员通过谈话了解到的申请人的入党动机是否端正,对党的基本知识是否了解,入党手续是否符合规定,谈话人对申请人是否具备党员条件和是否同意其入党的意见等内容。

18、"总支部审查(审批)意见"。有总支部的,支部党员大会决议要经过总支部审查并签署意见,才能报党委审批。没有总支部的,党支部将《入党志愿书》等材料直接报党委审批,"总支部审查(审批)意见"一栏不填。

19、"党委审批意见"。党委审批预备党员必须召开党委会集体讨论决定,不能由个人或少数人代替党委审批。党委审批新党员必须在党支部上报后三个月内完成,如遇特殊情况可以适当延长审批时间,但不得超过六个月。填写审批意见时,应当写清批准或未批准的理由,写清党委会表决的情况。如批准为预备党员,则应注明:经党委会研究,同意吸收×××同志为中共预备党员,预备期一年,从×年×月×日算起。

20、"支部大会通过预备党员能否转为正式党员的决议"。主要内容有两个方面:一是说明预备党员在预备期间的主要表现和支部大会对他的基本评价;二是记载支部党员大会表决的情况:支部党员数、到会党员数和其中有表决权的人数,表决方式(要求进行票决)、表决时同意、不同意和弃权的人数以及表决结果。

21、关于预备党员能否转为正式党员的"总支部审查(审批)意见"。有总支部的,支部大会通过的预备党员能否转为正式党员的决议,要经过总支部审查并签署意见后,才能报党委审批。没有总支部的,支部将《入党志愿书》等材料直接报党委审批,"总支部审查(审批)意见"一栏不填。

22、关于预备党员能否转为正式党员的"党委审批意见"。党委审批预备党员转为正式党员必须召开党委会集体讨论决定,不能由个人或少数人代替党委审批。党委对党支部上报的预备党员转正的决议应当在三个月内研究决定。填写审批意见时,应当写清批准或未批准的理由,写清党委会表决的情况。如批准预备党员按期转为正式党员,则应注明:经党委会研究,同意×××同志转为中共正式党员,党龄从×年×月×日算起。如果未批准预备党员按期转为正式党员,需要延长预备期的,则应注明延长预备期的期限及起始时间。

23、"支部大会通过延长预备期的党员能否转为正式党员的决议"。主要内容有两个方面:一是说明延长预备期的党员在延长预备期间的主要表现和支部大会对他的基本评价;二是记载支部党员大会表决的情况:支部党员数、到会党员数和其中有表决权的人数,表决时同意、不同意和弃权的人数以及表决结果。

24、关于延长预备期的党员能否转为正式党员的"总支部审查(审批)意见"。有总支部的,支部大会通过的延长预备期的党员能否转为正式党员的决议要经过总支部审查并签署意见后,才能报党委审批。没有总支部,支部将《入党志愿书》等材料直接报党委审批,"总支部审查(审批)意见"一栏空白。

25、关于延长预备期的党员能否转为正式党员的"党委审批意见"。党委审批延长预备期的党员转为正式党员必须召开党委会集体讨论决定,不能由个人或少数人代替党委审批。填写审批意见时,应当写清批准或不批准的理由,写清党委表决的情况。如批准延长预备期的党员转为正式党员。则应注明:经党委会研究,同意×××同志转为中共正式党员,党龄从×年×月×日算起。如经过延长半年到一年的预备期后,仍然不具备党员条件的,应当取消预备党员资格,不得再延长预备期。

26、"备注"填写在吸收有关人员入党,需要提高审批权限的情况下,县级以上党委的审批意见;填写取消预备党员资格和预备党员因故去世等情况。

《预备党员考察表》填写说明

1、"入党时间"是指支部大会通过接受该同志为预备党员的时间。

2、预备党员基本情况

"主要优缺点"主要是指该同志在入党时有哪些优点,存在哪些缺点(主要来源于支部大会上党员的发言),以便于党支部进一步对其进行有针对性的教育。"预备期目标"主要是党支部结合预备党员的实际情况制定的预备党员在预备期内必须实现的目标,便于党组织对预备党员的量化考察。

3、考察情况

党支部吸收预备党员以后,要指定专人(一般是入党介绍人)对其进行跟踪教育考察,定期填写《预备党员考察表》,通常情况下,党支部(总支部)每季度考察一次,基层党委每半年考察一次,并及时地填写《预备党员考察表》。

4、培训情况

基层党(工)委要加强对预备党员的教育培训,培训内容包括《党章》、《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党的基础知识和基本理论、党的重要言论和其他相关知识等。

5、公示情况

预备党员预备期满,基层党(工)委要在党(工)委所在地和党支部(总支部)所在地张榜公示,公示时间一般为7天,"公示情况"一栏应填写从何月何日到何月何日在何地点公示以及公示结果。公示结果主要写明有无信访等反映。如无,则写明"经公示无任何反映",不留空白;如有,则应写明反映的主要问题,以及核实的明确结论。

6、基层党(工)委综合考察意见

预备党员预备期满,基层党(工)委要综合其在一年预备期的现实表现,就其能否按期转为正式党员提出意见。党(工)委书记要签名盖章。

7、上级组织部门(党、工委)审查意见

此栏由县委组织部填写审查意见,并由审查人签名盖章。

预审材料目录

1、《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培养考察材料》;

2、《入党志愿书》;

3、申请书(除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培养考察材料上粘贴的之外的申请书);

4、自传;

5、思想汇报(列为积极分子后一年一次、列为发展对象后半年一次);

6、政审的外调和函调材料

8、计划生育证明(未婚者不需要提供);

9、经济审查证明(非经济岗位不需要提供);

10、其他材料(如政协委员入党审批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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