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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故事演讲稿(范文推荐)

发布时间: 2022-07-02 14:40:04 来源:网友投稿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法制故事演讲稿(范文推荐),供大家参考。

法制故事演讲稿(范文推荐)

篇一:小学生法制故事演讲稿

篇一:小学法制演讲稿

小学法制演讲稿

六年级2班蒋静

各位老师、同学:

大家好!

今天,我演讲的主题是《打击侵害校园犯罪,加强自我防卫能力》。

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是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接班人。教育和培养好青少年,是我们中华民族永葆生机和活力的根本大计,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基础工程,是全党全社会共同的社会责任。新中国成立以来,党和政府高度重视青少年的培养教育,为青少年成长提供了良好的条件,使一代又一代青少年健康成长。但是,我们应该清醒地看到,近几年来,侵害校园的案件以及学生犯罪时有发生,严重破坏了学校正常的学习、教学秩序。我们一方面对侵害校园的犯罪要进行严厉的打击,另一方面,也要加强校园治安环境的整治工作,提高自我防卫能力。

青少年犯罪的主要原因:

从主体因素上看,一是自我控制能力脆弱;
二是头脑简单,解决问题的方法偏激粗暴:三是贪图享受。从客观因素上看,一是家庭教育的误区;
二是学校教育的失当;
三是社会文化氛围消极方面的误导;
四足缺乏社会救济措施;
五是法制教育相对滞后:六是受社会经济负面效应的影响。

对学生来说,让犯罪远离校园,应从自身做起,加强思想道德修养,从而铲除校园犯罪滋生的土壤。许多案例表明,校园犯罪事件的发生有一定的条件,一定的气候,越是思想政治工作薄弱,学生纪律差的学校,发生的事件越多。学校犯罪事件又是一种见不得人的、偷偷摸摸的勾当,因此它只能在黑暗中进行。如果我们让阳光普照校园,那么参与犯罪者就不敢出现。阳光是什么,阳光就是学校的正气,就是全校同学的正气,这就是“魔高一尺,道高一丈”的道理。

我们在打击侵害校园犯罪的同时,还应加强自我防卫能力:

1、提高法律意识,提高明辨是非的能力。你们要多学点法律知识,弄明白什么是违法、什么是犯罪,只有明白了什么是违法,什么是犯罪,才有可能自己不做违法犯罪的事,同时也有可能制止他人违法犯罪。

2、增强同犯罪分子作斗争的勇气。为什么侵害校园犯罪屡禁不绝,一个重要的原因是同学们没有团结起来,缺少同犯罪分子作斗争的勇气。面对犯罪分子的暴力威胁,竟然会束手无策,让他们得逞,原因是他们被犯罪分子的暴力所屈服。

3、掌握防卫方法。一是要看好自家门,宿舍门要随时关好,钱财要妥善保管;
二是外出要请假,夜行要结伴,让同学老师知道你去哪里,或者遇到问题有个照应,防止犯罪分子袭击;
二是同学们应该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明确青少年在哪些方面应受到保护。在受人欺侮,遇到危险或可能发生危险时,要主动、及时地与老师、家长、公安人员取得联系,积极争取学校、社会和家庭的保护和帮助。发生事情后要学会用法律保护自己,要大胆揭发坏人坏事,不要姑息养奸。

总之,抓好青少年法制教育,是民主法制建设的基础性工作,国民素质的提高,社会经济文化的发展,民主与法制的推进,这都寄希望于广大的青少年。为推进青少年的法制教育的深入开展,全社会都应当行动起来,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共同托起明天的太阳。

法制教育演讲稿

六年级2班陈月月

尊敬的各位领导、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草长鸢飞四月天,古城青州焕新颜。春风中,生机盎然的城市令我们陶醉,文明美丽的家园让我们自豪,日新月异的青州令人们向往,朝气蓬勃的校园让我们骄傲,青州的兴旺繁荣、学

校的蓬勃发展为我们提供了良好的学习条件,我们有义务、有责任为青州、为学校的发展添砖加瓦,城市、校园的美丽需要你我精心呵护,城市、校园的文明需要你我共同努力,城市、学校的发展需要你我辛勤的劳动。在此,我作为一名普通学生代表,向全校学生发出如下倡议:

1、争当绿色使者,共建绿色校园、绿色青州。

花草树木洁净着城市、校园的空气,美丽着城市、校园的容貌,愉悦着你我的心灵,为我们的古城、为我们的校园带来生机与活力。如茵的绿地芳草萋萋,请您不要随便踩踏;
烂熳的百花千娇百媚,请您不要随便攀折。让我们从保护自己身边的那片绿地、门前的那颗小树做起,家家爱绿、户户植绿、人人护绿,争当绿色使者;
让我们通过劳动创??和生活节俭,购买花草树木,美化我们的小区和城市;
让我们去认领一棵树木、一片绿地,精心呵护,为我们的城市、为我们的校园增添一份绿荫,用我们的实际行动把青州、把校园变得天更蓝、草更绿、水更清。

2、争当文明使者,共建人文校园、人文青州。

陌生人问路时请多一份热情;
公交车拥挤时,我们应让一下座位;
邻里有纠纷时,我们应多一些体谅;
群众有困难时,我们应伸一把援手;
与人交往时,我们应多一份真诚。我们号召所有同学在学校要做文明学生,加强道德修养,培养高尚人格;
在家庭要孝敬父母,承担起应尽责任,共建温馨家庭。我们呼吁全体中小学生倡树文明新风,树立八荣八耻社会主义荣辱观,做当荣之事,拒为耻之行。我们的广告就是青州城市的形象,我们的素养就是青州实验中学发展的环境,一言一行当慎重,多为青州增光彩,多为学校添荣耀。

3、争当环保使者,共建洁净校园、洁净青州。

城市、学校是我们共同的家园,当你要处理垃圾时,请花上一分钟时间,把垃圾提到指定扔放处;
当您要扔掉手中的纸屑果皮时,请花上一分钟的时间,将它放入垃圾箱中;
当你在公共场所停放自行车时,请花上一分钟时间停靠在指定场地并摆放整齐。我们号召全体同学从捡拾一片纸屑、随时清朝乱贴乱画、及时制止不文明行为等小事做起,让美丽的青州有一张二次的脸,让我们从自身做起,积极参加“爱国卫生”义务劳动,并在社区内认领固定服务岗位,长年不懈、持之以恒,以家庭的洁净、校园的洁净、社区的洁净共同汇成青州的洁净。

4、争当交通安全使者,共建有序校园、有序青州。

请你多等几秒钟,红灯过后道路会更加通畅;
请你多走几步路,绕过护栏会减少很多危险;
请你认真遵守交通规则,我们的城市会更加安全有序。我们号召全体同学争做交通安全使者,增强文明交通意识,文明行车,礼让行路,让有序的交通秩序成为潍坊流动的文明窗口。

5、争当爱心使者,共建和谐校园、和谐青州。

作为城市未来主人,我们号召全体同学,在学校要团结友爱、互相帮助,不让一名伙伴因家庭困难辍学,不让一名伙伴因缺乏关心而掉队。我们要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确定固定帮扶对象,把这种关爱带进社区、融入社会,根据自身条件和能力,为那些需要帮助的人们,捐献一些物品,解决一点困难,奉献一点爱心,一起拉起手来,为城市划一道温暖的风景。

同学们,让我们团结起来,像热爱我们自己家庭一样热爱我们青州;
像爱护我们自己眼睛一样,爱护城市环境;
像保护我们家庭财产一样,保护城市公共设施;
像关心我们亲朋好友一样,关心需要帮助的弱势群体。让我们以胡锦涛总书记提出的“八荣八耻”为标准,在家庭、在学校、在社会说文明话、行文明事、做文明人!树立文明始终的形象,让实验中学的未来更辉煌;
打造文明青州的,让

六年级2班王雪倩

尊敬的各位领导、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早上好!今天我演讲的题目是《行荣耀之事,拒耻辱之为》。

任何人想要让心灵得到净化,思想得到熏陶,认识得到升华,觉悟得到提高,离不开一个荣

辱分明,健康和谐的社会环境,对于荣辱的选择,胡锦涛总书记于3月4日,提出了:“八个荣八个耻”,他号召广大干部群众,特别是我们青少年,要坚持以热爱祖国为荣、以危害祖国为耻;
以服务人民为荣,以背离人民为耻;
以崇尚科学为荣,以愚昧无知为耻;
以辛勤劳动为荣,以好逸恶劳为耻;
以团结互助为荣,以损人利己为耻;
以诚实守信为荣,以见利忘义为耻;
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
以艰苦奋斗为荣,以骄奢淫逸为耻。

古人云:“人有耻则能有所不为”、“士皆知有耻,则国家永无耻矣;
士不知耻,为国之大耻”。可见荣辱抉择于人、于国是何其重要!

中国的改革开放已经进行了二十多年,无论是政治、经济、文化还是社会领域,都发生了前所未有的巨大变迁。思想解放带来了活跃的文化律动,开放的精神引导出多元的价值取向,但我们必须清楚的看到,在新观念不断引入和萌生的过程中,我们民族固有的美德已出现流失的迹象。虚无主义有所抬头,荣辱的界限对于某些人来说已经含糊不定??

对于我们正是价值观、荣辱观的形成阶段,然而受社会总体氛围的影响,许多青少年对荣辱信仰在某种程度上有所混淆。胡总书记提出的“八荣八耻”是先进的社会主义荣辱观,旗帜鲜明,清晰的告诉我们应坚持什么,反对什么,倡导什么,抑制什么。

当你思维中出现扔掉剩余馒头的冲动时,请谨记:“以艰苦奋斗为荣,以奢侈浪费为耻。” 当你脑海中闪浮过要欺骗父母、老师、同学的意念时,请细心体会:“以诚实守信为荣,以见利忘义为耻。”

当你面对集体任务却总是拈轻怕重时,请思索:“以辛勤劳动为荣,以好逸恶劳为耻。” 当你意识里浮现出为哥儿们义气而不惜大打出手时,请仔细体会:“以团结互助为荣,以损人利己为耻。”

同学们,不知荣辱无法构建和谐社会,不知荣辱无法构建和谐校园,不知荣辱甚至不能成人,我们要以社会主义荣辱观为指导,严格要求自己努力养成“热爱祖国,服务人民,崇高科学,热爱劳动,团结互助,诚实守信,遵纪守法,艰苦奋斗”的优良品质,成为“特别有修养、特别有纪律、特别有毅力、特别有作为”的优秀学子。为自己的成功、成才奠定良好的基础,为实验中学的更辉煌的明天贡献力量!

六年级2班 柴媛媛

今天我要演讲的题目是生命的价值。

生命的价值是什么?什么是生命?什么是价值? 每个人都只被赋予了一次生命,有些人轻视生命,一辈子轻飘飘的就过去了,庸庸无为,这些人的生命价值是小的。有些人隐忍、坚强,实现了自己的梦想,活出了精彩,他们的生命价值是大的。

对于你,对于我,对于他而言,生命的价值是什么?

首先,生命是脆弱的,值得我们好好珍惜。

在一次招聘面试时,一位二十岁出头的女孩呈上一篇自己的心得文章。细细看罢,为她所讲述的事实感到震撼。她记述了在医院当实习生时真实的一幕:在她照看的病房里有一个花季少女在两个小时前还有说有笑,是那么的活泼和富有生机,可是就在两个小时后却在医生的抢救中一分一秒地在生与死的法门前徘徊、挣扎,最后还是喋香消去。她说那一瞬间她恐惧了、吓呆了,想象中那么坚强生命竟是如此的脆弱,就象烟头上的烟灰一样经不起轻轻的一吹一震。

在这里,我希望大家珍惜生命。

生命需要坚强 生命需要坚强,如唐山大地震,汶川大地震,泥石流??那么多的人渴望生命,那么多人坚强,有些人却因为一些不值一提的事情而自杀,因为失恋,因为成绩不好,因为自闭,甚至因为赌气,但这些小事都可以成为自杀的理由吗?那对于他们而言,生命的价值就只是这样么?那那些在病床上挣扎着,天天都在生死的界限上徘徊着的人,那些在地震中坚强着天天等待救援的人又算什么?看过一个纪录片,在汶川地震中一个女孩失去整个下肢,只剩下半个屁股。她依旧快乐的画钢笔画,写小说,用乐观的态度去对待每个人,她是真正的生命的强者。

生命需要坚强! 生命唯有忍耐,才能创造辉煌。

相信大家一定都见过蝴蝶吧,当美丽的蝴蝶

在花丛中翩翩起舞时,你可曾想到,蝴蝶的生命来之不易。上天是公平的,他给了蝴蝶翅膀,让它们能在天空中自由的飞翔;可上天又是残酷的,他让蝴蝶在拥有翅膀的同时,也让它们历尽了磨难。蝴蝶是由蛹化来的,当它们在蛹中挣扎时,它们把血液挤进翅膀。谁都帮不了它,只有它自己努力。不经过挣扎的蝴蝶是飞不起来的。蝴蝶的美是一种悲壮的美。

还有那一对著名的舞蹈搭档,他们一个少了一个手臂,一个少了一只腿,却能顽强地跳出属于他们的舞。

对于他们,生命的价值是舞蹈。

还有一个著名的舞蹈演员,事业非常成功,正准备去参加一个国际的比赛。可就在前几天,她被确诊为骨癌。她面临着两条路:要么截肢,要么死亡。身为一名舞蹈演员,失去了双腿就像失去了生命。她进退两难。她不愿,可这又有什么办法呢?最终,她选择了辉煌,选择了那一瞬间的美丽。当她站在舞台上时,她步伐轻盈,丝毫看不出她是个有重病在身的人。当她走下舞台时,她再也没有起来。这是一个真实的故事。一生的努力,化身为舞台上的一次演出。

她将生命的价值定义为灿烂、辉煌。

同学们,对于那些遭遇不幸的人,那些劫后余生的人,患了绝症的人,他们选择了坚强地与死神战斗,对他们而言,生命的价值是活下去!对于那个快要失去生命的舞蹈演员,她选择了用生命去定义辉煌。在我看来,他们都演绎出了生命的价值。

而你们,同学们,你们的生命的价值又在哪里? “人最宝贵的是生命,生命对于每个人来说只有一次。

人的一生应当是这样度过的!当他回首往事的时候,不因虚度年华而羞愧,不因碌碌无为而悔恨??。”相信大家对这句话再熟悉不过了。多少年来,这句话成为了多少人的座右铭,激励了无数的人,使他们奋勇篇二:法律小故事演讲稿

法律小故事演讲稿

乌镇中学 zhy

舞勺,多么美丽的一个字眼。然而在犯罪分子中,他们却狼狈地占了70%。在这样如烟花般璀璨的年纪,谁愿今后的人生将被囚禁在黑色的监牢?谁愿这婀娜多姿的花期还未开始便已结束?谁不愿与家人同住快乐地成长?谁不愿自己的生命能绽放妖娆?

偶然在网上看到这样一则新闻:在同一片蓝天下的安徽省里的一有个名叫成成的少年。他的父亲生性好酒,醉酒后经常打骂他,还好成成有母亲和爷爷疼爱。然而,自从母亲给他生了个妹妹玲玲后,对他不再像从前那样疼爱。今年初,成成的爷爷生病去世,世上最疼他的人离开了他,这让他的性格变得更加孤僻、古怪,整日闷闷不乐。

不久,成成遇到了活泼大方的娟娟,成成真心喜欢比自己小一岁的娟娟,他天真地认为,只要认娟娟做干妹妹,就可以名正言顺的和她经常在一起畅聊心扉,排遣寂寞。可他几次和母亲商量,要认娟娟做干妹妹,都遭到母亲坚决反对。

4月24日晚8时许,成成想让母亲到接娟娟,因为娟娟在寄宿制学校读书,只有认识的成年人才能接出学生。母亲没有同意,两人为此发生激烈争吵,面对母亲的呵斥,气急败坏的成成甩出狠话:“你不让我认干妹妹,你也不要玲玲了”。

成成随后骑着电瓶车回家,从姑姑手中将玲玲骗走,用电瓶车将玲玲带到淮河岸边,扔进了淮河里。成成回到家,将电瓶车钥匙扔给母亲时,轻描淡写的说了一句“我去公安局了”,之后向警方投案自首。

听到这里,你们或许会觉得之所以成成会做出违法的事来是他自身因素,亦或是你们会觉得这是家庭原因才导致他走上犯罪的道路。是啊,作为未成年的他缺乏辨别是非,支配和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思想和行为往往带有片面性,盲目性和冲动性,法律意识还过于浅薄。

如今的我们是温室里的花朵,从小被宠着长大,以至于一点点的斥责就有可能导致我们的偏激行为,而同样成成父亲对他简单粗暴的方式,母亲对它渐渐的冷淡更是使他的心灵过于扭曲,以至于他在背离社会规范的道路上越走越远,最终导致犯罪。

我们每个人都会犯错,然而有些错误我们可以更改,而有些错误我们终其一生也不能触碰,一旦触犯,那就是一生的烙印,是伴随我们一生洗不掉的污点!

就像年轻的成成最终也没能逃脱法律的责难,残忍的刑罚将年仅14岁的他紧紧禁锢在14岁的那个深夜,自此他的烟火已经冥灭。时光雕刻着属于他的心碎。捺拨着光阴的余韵,繁华已消散。而岁月的脚步更是惊扰了悠远的一江碧水,只可惜了昨日的欢歌,已经不再被夜夜弹唱。他终是被判了七年有期徒刑。

在那往后暗无天日的七年里,他或许会想起,他也曾有过那么一些美好的回忆。然而影儿淡却,年华碎成灰烬,碎成片片花朵,碎成颗颗星辰,碎成一个个纸鸢,在阴霾的天空上,飘来飘去。在他往后的七年光阴,面对泥砖砌成的墙壁,他只能默默地伫立,然后一直深深地凝望,凝望,直到把这黑色的牢笼望成眼眸中盛开的光芒。

如果时间是世人惦念的悔,却仍难成实在化成的灰。在我说话的此时,或许在世界的某个角落,又在上演着这样的事故,所以请不要让你让我让他的生命成为一场华丽的葬礼,让我们呼吁更多的人来弘扬法律,让悲剧不再一幕幕地再次上演。

青春不过一朝花期,开过却再没有第二个春天。我们可以怎么妖娆怎么绽放,却不能怎么肆意怎么放纵。

健康快乐的成长需要我们每个人的努力,不只是我们自己还有我们的父母,老师,甚至是整个社会都可能成为导致孩子犯罪的因素。增强法律意识,已经迫在眉睫!就让法律深入每个人的内心吧!篇三:法律故事演讲稿

莫让生命的花朵过早凋零

各位尊敬的评委老师:

您好!

首先感谢老师的信任和支持,给了我这次演讲的机会。我演讲的主题是《莫让生命的花朵过早凋零》。我先给大家讲一个小故事:

小王与小朱是同校同学,小王读初三,小朱读初一。一天,二人发生口角,小王顺手打了小朱一下,不当一回事就扬长而去。不想小朱人小气盛,当晚就约了几个小哥们找到小王家,要给小王一点颜色看看,由于小王家没人,就在外面砸门吵闹了一阵后离开。第二天,小王知道后,连续三次找小魏帮助,小魏自认为是小兄弟的头,欺侮小兄弟就是给他小魏难看,所以一口答应,当即叫了一个朋友,准备了一把长砍刀,到校门口等候,当小朱放学刚走出校门,小魏上去对准小朱就是一刀。小朱经抢救虽脱离危险,但颅骨骨折,构成九级伤残。小魏家境贫困,母亲体弱,小魏犯罪后其母举债请律师,到处奔走,劳累、忧郁成疾,在小魏判刑后一病不起,撒手人寰,其父说:“这不争气的儿子一刀下去,活活砍去了他母亲的命,弄得我家破人亡”。小王是独生子,家庭不仅要承担请律师、经济赔偿等难以承受的负担,而且案发前正值小王初中毕业面临中考,在他进监狱的时候,职高的录取通知书也寄到了家中,他的犯罪断送了自己的学业、前途,也毁掉了家庭的幸福。小朱也是独生子,受害致残,今后一辈子怎么办,父母整日以泪洗脸。小魏的一刀不止毁了小朱一人,而是一刀毁了三个家庭,让三朵本该绚丽绽放的花朵过早凋零。同学们:有人把我们比喻成祖国的“花朵”,也有人把我们比喻成“早上八九点钟的太阳”,在我们这个令人羡慕的黄金年龄段,本应是刻苦学习,积极进取,展现自身才华,实现人生价值的重要阶段。然而,有的人却由于种种原因,陷入了违法犯罪的泥潭,在人生的履历表上写下了挥之不去的污点,有的身陷囹圄,有的甚至还付出了生命的代价。人们在对犯罪行为感到深恶痛绝的同时,又不能不对“花儿”的过早凋零扼腕叹惜。

对我们学生来说,让犯罪远离校园,首先应从自身做起,加强思想道德修养,从而铲除校园犯罪滋生的土壤。许多案例表明,校园犯罪事件的发生有一定的条件,一定的气候,越是思想政治工作薄弱,学生纪律差的学校,发生的事件越多。学校犯罪事件又是一种见不得人的、偷偷摸摸的勾当,因此它只能在黑暗中进行。如果我们让阳光普照校园,那么,参与犯罪者就不敢出现。阳光是什么,阳光就是学校的正气,就是全校同学的正气,这就是 “魔高一尺,

篇二:小学生法制演讲稿

自觉守法 共建和谐社会

四(2)班 原苏琦

法律是保护我们幸福快乐生活,是社会和谐发展的有力保障。我们是生长在法制社会的儿童,应该知法、懂法、用法。

小时侯就听爸爸、妈妈说,要学文化守纪守法,那时不知什么是纪什么是法,后来,上学了,老师给我们讲了许多关于法律法规的知识,知道了一个国家和一个民族如果没有它的法律,那么就会乱成一团,矛盾和战争不断。法律应该是约束我们行为的一种规矩吧,我想就是因为有了法律,我们的社会才能得以和平吧,经过我一直的观察,我的结论是正确的,因此,我们每一个人都要学习法律,了解法律,尊重法律。

作为一个公民,我们要遵守我们国家制定的法律,老师告诉我们:我们国家的法律是越来越健全了,我们要从小学习法律,好让自己的人生权利得到保护。但是,社会上的一些人不尊重法律,没有把法律放在心上,有些人做违反法律的事情,有些未成年人也走上了犯罪的路。每个人都应遵守法纪,因为法律是我们行为的约束,也是我们自由的保障。

在我们身边,一些同学老是犯错误,法律纪律观念淡薄,屡教不改。认为:只要自己不去杀人放火就行了,犯点小错误又有什么大不了的呢?俗话说得好:“小时偷针,大时偷金。”“小时偷油,大时偷牛。”这就告诉了我们:如果一个人从小就没有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没有良好的法律纪律意识,随意做损坏公物,打人,骂人,甚至偷窃等坏事,不仅仅是给你个人的形象抹黑,而且会渐渐腐蚀你的心灵。渐渐地,就会使你经常情不自禁地犯这样那样的错误。

学法是为了守法。我们小学生就要以身作则,用自己的实际行动去感染每一个人。只要人人遵纪守法,我们的社会就会更加和谐,家庭就会更加美满。

篇三:法律故事演讲稿

中学生演讲稿 :

法律在我心中

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好!我们今天所演讲的话题是《法律在我心中》。不瞒大家说,法律对我来说,只是一个神圣而又模糊的名词。我只是一名初中七年级的学生,法律跟我有什么关系吗?带着这个疑问,我请教我最信任的人:

老师说:法律是明媚的阳光。阳光照耀之处,耕地、河流、森林、草原、湿地、野生动物等等都有相应的法律保护着,法律的保护使天更蓝、草更绿、水更清,大自然更加和谐。妈妈说:法律是一件安全的外套。人从一生下来开始,法律就对幼儿、小孩受、婚姻、生命财产不受侵害、社会医疗保障、老年抚养等等都作了明确的规定,法律的保护让我们快乐地成长,安全地拥有,幸福地生活。爸爸说:法律是行动的指针。像我们开口不能骂人,伸手不能打人一样,我们的言行都要受到法律的约束,同时也受到法律的保护。大人们每做一项工作,每签订一个合约,都要涉及到很多法律条款,法律的保护使我们的社会运行有序,和谐相处,健康发展。

原来法律并不遥远,它就像空气、水、或面包一样,时时刻刻在我们身边,不曾离开,当有人走路不靠右侧通行,随意破坏交通规则时;
当有人故意毁坏公共场所的座椅,打碎路灯时;
当有人破坏草坪、花卉,随意污染环境时;
当有人携带易燃易爆品乘车坐船时;
当有人骗取他人财物,甚至强取豪夺或偷窃时······这些不都是我们身边

的违法行为吗?这其中有你吗?有你的同学或家人吗?

年仅15岁的杨某从小父母离异,杨某跟随父亲生活,后父亲去世,他居无定所,而生母对他漠不关心、置之不理 ,他便以居委会为家,每天在居委会领取6元的生活费。居委会下班后,空虚、寂寞的他望着街上打闹游玩和他一般大的少年,不由自主地融入他们之中。很快,他认识了一名与他有相似经历、年龄相仿的少年高某,没有亲人关爱的他们,很快成为形影不离的朋友,面对色彩斑澜的世界,他们既兴奋又困惑,杨某每天领的6元生活费显然不够他们的花销,于是他们打起了同龄人的主意。今年3月6日,杨某、高某在一巷子里遇到了学生韩某,杨某在露出腰间携带的匕首后,逼迫韩某交出现金10元及价值700元的小灵通,两人在变卖小灵通后将所得现金挥霍一空,第一次作案顺利得手后,高兴之余他们又在寻找下一个作案目标。6天后的夜晚,正在吃夜宵的杨某、高某见到3名学生携带手机经过,杨某便将3人带到如安街,高某将手中的啤酒瓶摔碎并手持半截瓶子威胁,受到惊吓的3学生交出了一部摩托罗拉手机和2元钱。当晚两人将手机卖出,将所得钱用来饮酒作乐,当两人感叹挣钱容易时,警方得到群众举报将两人抓捕归案。

法院审理后,考虑到两人作案时均未满18岁,且被抢手机已追回发还了被害人,以及两人的特殊的家庭环境,对他们减轻处罚,均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

在浙江余杭东塘镇16岁少年肖军偷了家里钱,因怕被发现竟对父母下毒;

上海市医药学校中职一群女生围殴一名女生同学;

四川某校一名女生因制止隔壁宿舍女生吵闹,遭到该宿舍女生拳脚相加;

山东某校一名男生用砖头敲死同学······

这一个个令人发指的案例,让人既为这些少男少女的行为感到震惊,更为他们的无知感到痛心。有关方面的调查表明,当前青少年的犯罪率正在不断上升,而对法律的无知乃至漠视是造成他们懵懵懂懂犯罪的重要原因。

邓小平爷爷曾说:法制教育要从娃娃抓起。的确,我们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是祖国的希望,如果我们不从小培养法律意识,养成学法、知法、守法、用法、护法的好习惯,那么依法治国将永远是一句空话!古人说的好:“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我们千万不要因小错而酿成终生大错,成为社会的罪人啊!只要我们心中有法,你就会明白:什么事情可做,什么事情不可做,什么样的行为是受法律保护的,什么样的行为是法律所禁止的。

此刻,我想大家已经清楚了,法律是一柄双刃剑,他既惩治坏人,也约束自己,他既赋予你权利,也让你肩负责任,它无时不在,无处不在,它就在我们身边,它就在我们心中。我的演讲完毕,谢谢! 2015年11月11日

中学生 :

做一名守法的中学生

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好!我今天所谈论的话题是《做一名守法的中学生》。不瞒大家说,法律对我来说,是一个神圣却又模糊的名词。我只是一名初中七年级的学生,法律跟我有什么关系吗?带着这个疑问,我请教我最信任的人:

老师说:法律是明媚的阳光。妈妈说:法律是一件安全的外套。爸爸说:法律是行动的指针。原来法律并不遥远,它就像空气、水、或面包一样,时时刻刻在我们身边,不曾离开。在此我想和大家分享一个小故事。就在上个月14日晚自习,我校九年级学生王某因放学后,在打乒乓球时和八年级学生李某发生争执并大打出手。事后王某越想越生气,于是请同学从校外买进一斤白酒。他一气之下喝了许多。上晚自习时,他总是趴在课桌上。上晚自习的刘老师发现后,关切的问:“王同学,你不舒服吗?”哪知这么一问,王某“啪”一拍桌子站了起来说:“不要管我,我很烦。”当时全班同学一下子被怔住了。随即同学们向他投去异样的目光。王某环顾教室的同学,情绪忽然失控,随即从身上抽出一把刀。“谁想死”他用凶狠狠的语气说。手里的刀不时比划着。见此情景,刘老师微笑着连忙安慰说:“心烦就稍稍休息一下。”同时老师也示意同学们不要有任何举动。时间一分一秒的过去了。五分钟后,王某拿着刀的手逐渐放低了。他做回到座位上,掏出一支烟抽了起来。神情是那么的“屌”。又过了几分钟,他

拿着刀摇摇晃晃的走到刘老师的面前。“我想喝水”他恶狠狠的说。刘老师趁机一边安慰一边带他走出了教室到办公室里。刘老师并趁机示意同学赶快去找学校保安。通过保安和派出所的工作人员的努力,王某被制服了。直到被公安工作人员带走时,醉意朦胧的王某才意识到事情的严重性,他触犯到国家法律。也许并没有当有人走路不靠右侧通行,随意破坏交通规则时;
当有人故意毁坏公共场所的座椅,打碎路灯时;
当有人破坏草坪、花卉,随意污染环境时;
当有人携带易燃易爆品乘车坐船时;
当有人骗取他人财物,甚至强取豪夺或偷窃时······这些不都是我们身边的违法行为吗?这其中有你吗?有你的同学或家人吗?

年仅15岁的杨某从小父母离异,杨某跟随父亲生活,后父亲去世,他居无定所,而生母对他漠不关心、置之不理 ,他便以居委会为家,每天在居委会领取6元的生活费。居委会下班后,空虚、寂寞的他望着街上打闹游玩和他一般大的少年,不由自主地融入他们之中。很快,他认识了一名与他有相似经历、年龄相仿的少年高某,没有亲人关爱的他们,很快成为形影不离的朋友,面对色彩斑澜的世界,他们既兴奋又困惑,杨某每天领的6元生活费显然不够他们的花销,于是他们打起了同龄人的主意。今年3月6日,杨某、高某在一巷子里遇到了学生韩某,杨某在露出腰间携带的匕首后,逼迫韩某交出现金10元及价值700元的小灵通,两人在变卖小灵通后将所得现金挥霍一空,第一次作案顺利得手后,高兴之余他们又在寻找下一个作案目标。6天后的夜晚,正在吃夜宵的杨某、高某见到3名学生携带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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