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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度金融机构支持三农发展情况调查报告

发布时间: 2022-08-18 18:30:04 来源:网友投稿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2年度金融机构支持三农发展情况调查报告,供大家参考。

2022年度金融机构支持三农发展情况调查报告

  报告使用范围很广。按照上级部署或工作计划,每完成一项任务,一般都要向上级写报告,反映工作中的基本情况、工作中取得的经验教训、存在的问题以及今后工作设想等,以取得上级领导部门的指导。以下是分享的金融机构支持三农发展情况的调查报告,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金融机构支持三农发展情况的调查报告

  随着金融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国有商业银行市场化运作不断强化,对其县级机构的布局不断收缩和信贷权限不断上收,国有商业银行县级机构对农村经济发展支持的色彩逐步弱化。对我县农村经济发展及农业生产发展支持的重担落在了农村信用社一家身上。我县农业生产基础薄弱,加上农村信用社本身先天和历史积累存在的问题,造成了对农村经济发展的支持不力,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农村经济的发展。

  一、基本情况

  1、x县情。x县地处黄河岸边,境内交通不便,矿藏贫泛,工业较为落后,是个传统的山区农业生产小县,传统农业占主导地位。农业人口5万多人,占总人口的85。据统计,20xx年农民人均纯收入1196元,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000元,财政收入800万元。

  2、xx县金融机构格局现状。随着金融改革的深入,x县建行、工行都相继撤并,农发行降格为信贷组,目前只有人民银行x县支行、农业银行x县支行、8家农村信用社法人机构、邮政储蓄及保险代办所等金融机构。其中农行和信用社这两家金融机构从业人员144人;
截止20xx年末,全县金融机构各项存款余额15062万元,各项贷款余额15599万元。其中,农业贷款10990万元,占各项贷款总额的70。

  二、金融机构支持三农发展情况

  总体来看,全县金融机构各项贷款中农业贷款额度呈逐年增长态势。平均增幅10。有的年份增加较快,有的.年份增加较为缓慢,农业贷款占各项贷款的比重也呈逐年加大的趋势。其中农村信用社落农业贷款余额为5038万元,占到全部农业贷款的46。

  三、我县农民收入增长缓慢的主要因素

  1、农业生产基础薄弱,抵御自然灾害能力差。主要还是靠天吃饭,稳产、高产田较少。20xx年开始x县连续三年遭受了严重的自然灾害,导致农业欠收,农民收入呈极不稳定

  2、受国家产业政策的影响。我县处于国家“退耕还林”政策的实施范围内,使农民的耕地更少,近年来,农民的收入主要靠外出打工,而农民的自我保护意识不强,常有托欠农民工工资的行为发生,使农民成为受害者。

  3、农民取得贷款难。一是从银行信贷资金来源来看,银行的资金主要来源于储蓄存款,x县整体经济发展落后,商业银行存款组织难度很大。二是从银行信贷投向和规模分析来看,商业银行市场化运营行为加大,追求利润最大化行为导致农行放贷比以前更为为期不谨慎。公靠农村信用社的支农再贷款难以满足需求,导致民间借贷一度流行。

  4、从农民自身信用状况分析,种种原因导致农民信贷户信用状况不佳。据调查,从20xx年,农村信用社大力发放小额农户信用贷款以来,但贷款回收情况很不尽人意,部分农户确因农作物欠收,养殖户受市场行情影响,导致无力偿还贷款,造成了农村信用环境差,难以取得贷款。

  5、社会经济环境和产业结构的影响。近年来县委县政府积极加大调产力度,逐步实施了“退耕还林”等工程,大力发展枣、草、羊等主导产业,从20xx年起,种植业和养殖业收入呈逐年上升趋势,逐步发展起了一些养羊大户,红枣大户和种粮大户,取得了一定的效果。但农村经济增长速度远远不如城镇居民收入增幅。

  四、金融机构支持”三农”发展的建议

  1、优化经济环境,强化政府服务职能。

  一是优化整体经济环境。一个良好的经济环境,是农业发展壮大的基础。地方政府应从当地实际出发,切实采取多种优惠措施,坚觉贯彻中央“一号”文件精神,把触觉农民增收当作头等大事来抓,支持“三农”发展。二是积极推进经济产业结构调整,由政府牵头,经贸委、计委、银行等部门配合,建立信贷投入项目库和制订产业结构调整指导意见,积极引导农民调整农业生产结构,并以有效信贷投入促进农业产业结构调整。三是应强化政府服务指导的职能。简化办事环节,提高服务效率;
规范职能部门的收费权限,消除对农民征收的不合理的税费,切实减轻农民负担;
大力整治社会信用环境,加大执法力度,有效解决当前银行依法维权执行难的问题,确实维护金融债权。

  2、改进信贷管理,增加有效信贷投入。

  通过改进当前信贷管理过于僵化的模式,按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和地方社会信用状况,合理下放信贷管理权限,提高信贷管理效率和经营效益。在信贷投入上积极扶持“三农”和农业产业结构调整。金融机构,特别是农村信用社要继续引申小额信用贷款业务,在支持农民发展枣、草、羊等主导产业方面加大支持力度,在信贷政策的制定上不搞“一刀切”,充分考虑贫困山区农业生产特点,因地制宜、区别对待,合理制定不同的信贷政策,切实有效地扶持贫困山区“三农”经济发展。

  3、增强农民自身素质,提高社会信用。

  在融资方面贫困地区农民要通过调整产业结构,提高农产品的技术含量,在与银行的合作方面,要以诚为本,恪守信用,俗话说得好“好贷好还,再贷不难”,要不断提高自身在银行的信用等级。

  金融机构支持三农发展情况的调查报告

  一、基本情况

  本次调查涉及河南、湖北、安徽、山东四个农业大省的十二个市区,采用问卷调查的形式,问卷涉及到政策的落实推广情况、农民的收支情况、土地的使用情况、农业教育情况,并设置三个访谈提纲和一个数据统计题。调查对象为农村地区有代表性(如多子女,有子女在外上学,或有家庭成员在外打工)的农村家庭,调查地区为全国重要的农业大省中的代表性地区,调查共发放问卷365份,回收358份,回收率98.1%。

  通过对调查问卷的数据统计和调查结果的分析,可以初步的了解如下情况:

  (一)政策宣传与农民接受情况

  1、农民对新政策的了解情况

  从问卷第二题的选择情况来看,对于国家有关“三农”方面的政策,84%的农民部分了解,其中安徽省普及情况较好(93.8%部分了解);在完全了解新政策的农民人数中最高的为河南省(18.2%),安徽省最低,仅4.7%。

  2、农业税减免情况

  四省份基本做到了农业税全免(65.9%),其中河南省落实情况较好(90.5%)而且没有变相收税现象。安徽省最差,虽然100%的农民承认农业税全免,但有46.9%的农民反映有变相收税现象。山东、湖北两省有的地区农业税部分减免。

  3、种田补贴情况

  72.6%的农民认为,有一些补贴,但不知道是否足额。全额补贴的占24%,四省份的情况基本相同。安徽、湖北较好,全额补贴占到了34%左右。

  4、技术支持情况

  基本没有技术支持的占59.8%,认为情况一般的占36.6%。其中安徽最好(上述两项比例分别为37.5%和57.8%),河南最差(76.8%和18.9%)。山东、湖北情况一般。

  (二)农民的收支情况

  1、收入情况

  农民收入的总体情况:68.4%的农民收入在2000-10000元,在四省份中,只有安徽省农民有57.8%的收入在1万元以上,其余三省与总体情况大致相同,收入呈正态分布,高、低收入人数都较少。农民的主要收入来源绝大部分还是来自农业收入,数据显示57.3%的收入来自农产品种植业,其中安徽此项比例最高(82.8%),湖北比例最少,但仍有41.4%,其次主要收入来源为外出打工占29.6%。

  2、支出情况

  农民支出的主要方面,44.8%的支出是为子女上学,其余27%和23.9%的支出是在农业投资和日常生活开支。河南农民在子女上学投资比例最大(48.8%),山东最少为37.7%,但山东农民在农业投资上较多,占到38.1%。

  3、新政策对农民收支情况的影响

  在增收方面,54.2%的农民表示有少量增加,有明显增加的为22.9%,剩余的.22.1%认为无明显变化。湖北省农民有明显增加的占44.4%,比例最高。河南省最低,仅占10.5%。

  4、农业原料价格上涨对农民增收的影响

  在农业原料价格变化后,认为收入稍有增加的农民比例为42.2%,明显增加、无增加和负增加的比例各占20%左右。安徽省明显增加比例较高(32.8%),河南省负增加现象严重(44.2%),山东、湖北与总体情况一致。

  5、农民的收支平衡情况

  48%的农民收支基本平衡。收入高于支出,有明显节余的占34.4%。其余的农民负债,占17.6%。收入大于支出的农民比例中,安徽最高(53.1%),山东、湖北农民负债现象较严重,都为21%。

  (三)土地的使用情况

  关于土地种植权的变更期限问题,31.8%的农民反映土地从来没变,15%的农民的种植权的变更期限为10-15年,5年以内和5-10年的分别占24%左右。土地变更较为频繁(10年以内)的是山东(66%)和河南(71.5%)。其中变更期限在5年以内的,河南最高(54.7%),山东为31%,安徽省土地变更期限都在10年以上,从来没变的达46.9%。湖北省从来没变和5-10年变更一次的基本各占一半。

  如果频繁变更土地,将导致68.7%的农民不满意,40.2%的农民无所谓。安徽省农民的不满意率最高(78%),最低的是河南,但也有64.2%。

  将耕地作为它用现象,75%的农民反映有这种现象,其中河南最为严重(96.8%),安徽最低(53%)。

  (四)农业教育情况

  从来没有接受过农业教育和偶尔接受一点的农民占95%,其中完全没有接受过的占62%。湖北从没接受过农业教育的农民比例较低(52.5%),安徽最高(69%),山东和河南的农民都占65%左右。经常接受教育的农民比例中湖北最高(13%),其他地区仅为2%左右。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国家的“三农”政策目的是要让农民减负、增收真正的获得实惠。结合各省的实际情况,我们可以看到农业税的减免、种田补贴的发放大大减轻了农民的负担;好的土地政策加大了农民对农业基础设施投入的积极性;农产品的价格的提升,使农民的收入有所增加,种田的积极性也随之提高。但在看到“三农”问题一定程度改善的同时,我们也发现在“三农”政策的落实方面仍然存在诸多问题,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一)新政策的宣传和推广力度不够

  “三农”政策关系到农民的切身利益,各级政府有义务向农民朋友宣传“三农”政策。但从调查结果来看,政策推广和实施情况却不尽人意。问题关键在于政策的宣传渠道窄、推广力度不够、内容不全面,绝大多数(80%以上)的农民只对新政策部分了解。从实地调查的情况来看,农村的宣传途径太少少,基本上看不到宣传栏等相对固定持久的宣传方式,有的地方有类似的宣传栏,但大部分都是年久失修,破旧不堪,完全达不到宣传的效果,用扩音喇叭口头传达政策法令虽然比较普遍,但效果也就大打折扣。另一方面,农民自身维权意识较差和长期以来被动接受信息的态度也是导致政策宣传不到位的一个重要原因。如有些地方虽然有地方电视台宣传政策,但农民很少去关注政策,事实上,他们仅仅听说有农业税的减免和有种田补贴,而对补贴数额、技术支持等了解很少,这就直接导致许多农民误解政策,同时宣传不到位将直接影响政策的落实。

  (二)农民增收困难多

  农民收入途径单一,农业教育影响农民增收意识。农民的大部分收入来源是农产品的种植,种植结构单一,而且由于区域性差异,有些地区受自然条件影响,只能种植某些农作物,制约了农民收入的增加。另外,在农村几乎没有农业技术教育学校,农民很少接受农业教育,在农业创新方面存在障碍,农民们的种植理念十分落后,农产品的市场化程度不高,很少有农民有将农产品集中后批量加工出售想法,难以形成规模经济,也就难以让农民收入得到大幅度增加。

  农业税减免和种田补贴政策有待进一步落实,变相收税现象仍然存在。从调查情况来看,四个省的基本实行了农业税减免和种田补贴政策,农业税减免情况整体较好,但种田补贴还有部分地区不能足额发放。另一方面,变相收税的情况仍然存在,有的地区以县、乡、村三级排涝水费、村级“一事一议”筹资、村级投工投劳等名目收取费用,为农民增收设置了层层障碍。

  金融机构支持三农发展情况的调查报告

  一、服务三农发展措施及成效:

  (一)市场主体增量促农村经济发展。1-9月,全县农村范围新登记各类市场主体1213户,比上年同期663户,增加82.95%。其中,新登记农村个体工商户1213户,比上年同期399户增加204%;
新登记个体工商户资金数额32865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851.51%。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县工商局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相关分局负责人为成员的农村市场主体增量行动领导小组。将全年“市场主体增量行动”的目标任务分解到各工商所,由工商所分解到巡查片组。各工商所长与巡查组签订了目标责任状,从责任对象、责任目标和责任奖惩等三方面进行了明确界定。

  二是推行“三通四办五制”服务机制。登记窗口始终坚持“三通”,即:农民投资创业条件具备的确保畅通,投资创业必备条件基本具备的实行变通办理,投资创业条件不具备的耐心沟通,创造条件办理;
“四办”,即资料齐全马上办、资料不全的指导办、紧急项目加班办、重大项目跟踪办;
“五制”,即首办负责制、预约服务制、延时服务制、上门服务制、农民困难登记帮扶制。

  三是引导自主创业促进农村市场主体增量。积极开展扶持农民自主创业,采取设点宣传、参与组织招聘会多种形式,加大对农民创业政策扶持及市场准入等政策的宣传力度,认真落实各项优惠政策,开拓就业渠道,鼓励返乡农民工开办各类经济实体,按照发展市场的要求积极进行引导和规范,鼓励并扶持部分农业个体工商户,登记成为私营企业,按现代企业管理理念进行生产经营,增强发展后劲,不断做大做强。

  (二)红盾护农保秋播。为保*秋播生产顺利进行,县工商局提早动手开展“红盾护农”行动,并采取多项措施,确保农民用上放心农资。

  一是抓宣传,防查结合。加大对“红盾护农”行动的宣传,以工商所为单位,分别在辖区内开展农资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宣传,耐心细致地向广大农户普及识别假冒伪劣农资、虚假违法广告知识,引导农民群众自觉*假冒伪劣农资,及时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举报。

  二是抓排查,不留隐患。县局组织专班,对辖区307户农资个体经营户和23家农资经营企业进行了集中拉网排查,逐户指导和督促建立了“两帐两票一卡一书”规范的农资档案,指导农资经营户在进货时查验供货商的经营资格的具体细节,验明产品合格*及产品标识,索要具备法定资质的质量检验机构出具检验报告,以及产品销售凭*等相关票*。

  三是抓重点,*抓落实。重点开展三项工作:开展农资市场主体资格清理。结合个体验照工作,严厉打击无照和超范围经营农资的违法行为;
实施农资商品质量检测。严厉查处农资违法案件,并以制售劣质农资、假冒仿冒名优农资、农资虚假违法广告宣传、无照无*经营农资四类违法行为为重点,扎扎实实抓好涉农案件查处工作。

  (三)挖掘农业商标发展潜力。根据省工商局提出《关于实施农村市场主体“七有”工程的指导意见》中提出的“服务地方经济发展商标战略”的要求,县工商局大力扶持农业商标发展,深入挖掘农副产品商标发展潜力。通过指导企业依法使用、管理商标,严厉打击各类商标侵权行为,鼓励和引导商标企业争创驰名著名商标等方式,进一步完善商标培育保护工作,为推动辖区商标品牌战略实施创造了良好环境。

  一是发展有一定潜力的农产品品牌。建立重点品牌企业培育库,制定品牌发展联系计划,实施有的放矢的帮扶工作;
制定了《县工商局“十二五”期间商标战略实施方案》,在方案中明确“十二五”期间目标任务,建立了商标发展的长效机制;
建立商标专管员制度,使基层明确工作任务,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商标专管员为企业品牌发展出谋划策,实行跟踪服务,现确定了秋露果*合作社的“空心李”、罗家薇菜、回春葛品等20余家可培育的农产品商标。

  二是加大商标战略的宣传。通过各类宣传媒体、上门宣传、专题座谈、引导培训等各种形式,走访企业、发放宣传资料,大力宣传商标法律法规和商标知识,宣传农业产品创品牌的成功经验,积极鼓励引导农户和农业加工企业注册商标,特别是我县特*农业产业商标;
有针对*地解决农业市场各类经营主体遇到的商标问题,增强其利用商标拓展市场的经营意识,努力营造发展农业商标战略的浓厚氛围

  三是积极推行行政指导制度。“商标注册行政建议书”的行政指导制度,指导各类农产品企业申请商标注册,为扩大商标总量,夯实基础;
围绕全县实施生态农业、效益农业发展战略的需要,积极鼓励和引导申请注册农产品商标、地理标志*商标和集体商标。

  四是大力发展订单农业。采用“企业+基地+农户”的运作模式,为支持促进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应积极帮助企业规范订单合同,在订单农户中推行国家局、省局及市局制定的相关的合同文本及合同参考文本,规范订单双方的签约行为,实现对企业与农户订单的长效监管机制。

  (四)扶持农业*合作社发展。农业生产仍属于农民个体经营,总体规模小、没有形成产销一体化经营链,缺少品牌效应和带动效应。县工商局结合本地实际,采取措施指导农户转变经营模式、调整产业结构、增强市场竞争优势,服务地方经济发展。

  一是强化宣传促进农民合作化经营。工商局利用网站、电台、电视等媒体广泛开展宣传。结合市场巡查,上门发送相关政策法规手册,向农户介绍农民*合作社这种经营模式的组织形式、经营方式及特点。积极宣传农业合作化经营优相关惠政策、为其讲解《农民*合作社法》以及成立的必要的条件、国家对农民*合作社的扶持政策等,发展各类农业*合作社247家,带动更多的农民走上合作化发展道路。

  二是开辟农民*合作社登记服务绿*通道。为了提高农民*合作社登记注册工作效率,县工商局设置了登记注册的“绿*通道”,缩短办事时限。每个登记窗口指定专人提供政策咨询,讲解设立登记的条件,为农民提供面对面的提供咨询服务。部分农民不会填表、资料准备不齐,窗口服务人员现场指导填表,整理资料,直到其资料符合相关要求。

  三是因地制宜指导*合作社多元化发展。因地制宜,采取多种方式对农民*合作社的创建工作进行分类指导。通过*合作社多元化经营,在调整当地产业结构、促进当地农民增收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目前,全县的农民*合作社实现了资金、产品、劳力、技术等各类生产要素的联合,覆盖家畜、禽饲养;
蔬菜、果树种植及销售;
农副土特产品加工及销售等多种行业,带动周边近万户农户,每名入社农民年收入增加6000余元。

  四是整合资源促进农业基地规模化。传统以家庭为单位的农业经营模式往往被交易地位不平等、信息渠道不畅通、市场空间狭小等问题困扰。县工商局帮扶农户合作化经营,发挥农业产业优势,整合现有资源,集中采购生产资料以降低成本;
规划区域布局,建立优质农产品生产基地,以适应现代农业发展需求;
通过合作的组织形式,促进农业产业规模化发展,提高经济效益;
增强农民市场化意识,加强技术培训,资源信息共享,从而提高农民应对市场变化能力,推进现代农业的发展。

  (五)加强农产品市场推广。作为坝上库首的第一农业大县,农产品种植历史悠久,主要农副产品有:蔬菜、板栗、烤烟、柑橘等,但是由于交通不便、信息滞后,农产品销售价格不高,农民往往增产不增收。县工商局采取措施大力进行农产品推广,帮助农民打开销路,提高经济效益。

  一是发展农民经济人。县工商局按照“鼓励、扶持、引导、规范”的思路,采取集中培训、分片培训、巡查指导、聘请具有实践经验又业绩突出的老师授课等方式,发展农产品经纪人,负责为农民寻找销售市场。如今全县农村经纪人已经发展到了302人,推销迹遍布全国。

  二是培育农业信息服务市场。大力培育部分农村经纪人组建“农业信息服务部”,负责为农民开拓市场。全县共发展到51家专门从事农产品销售信息咨询服务的经营主体。严格市场主体准入,确保各农业信息咨询机构具备营业资格。对于未取得营运许可的不予核发营业执照。支持服务符合条件的农业信息咨询企业经营和设置网点,依法引导外来农业信息咨询市场主体根据业务发展需要设立分支机构。进一步完善农业信息咨询市场准入和退出机制,对不符合经营资质要求的,及时清除出市场。

  三是强化农业信息服务人员培训。通过对《食品安全法》、《合同法》、《经济法》等法律法规的培训学习,使参训人员进一步明确了农产品推广的重要意义,了解了如何在市场中运用法律维护双方合法权益;
*技能培训。主要包括农产品包装与营销、农业信息网络平台发布、农产品商标注册、使用等方面的知识,有效提高了农业信息服务人员的执业能力;
职业道德培训。针对少数信息服务中介只顾眼前利益,造成农民对其信任逐渐降低的现状,引导农业信息服务人员恪守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增强服务农村经济发展自觉*,有效促进了农业信息服务行业健康发展。

  二、20xx年工作目标思路:

  1、201x年,我局将全力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农资商品等坑农害农行为,净化农资商品市场环境,促进农业连续增产、农民持续增收。严格实施农资商品质量定向监测工作,在每年的农资消费旺季,定期组织开展流通领域农资商品质量定向监测,及时向社会公布监测结果,积极引导农民正确选购农资,确保农资市场秩序。严格选择承检机构,、科学判定检测结果,严格检测结果处理,及时发布农资信息,切实规范整个监测工作流程,确保农产品监测工作科学严谨。加强与全县各涉农部门的配合,建立联系会议制度,加大农资监管力度。

  2、大力发展农产品商标,争取达到一村一标。推进实施商标品牌建设,充分发挥工商职能作用,以服务为抓手,以市场为导向,积极鼓励、支持、引导农户及企业注册和使用农产品商标、地理标志,大力扶持涉农龙头企业,发展特*农业,创立农产品优质品牌。帮助各类农产品尽快申请注册商标,走自主品牌之路,争取达到“一村一标”,即每个行政村都有一个农产品注册商标。

  3、发展农村经济人。加大对农村经纪人队伍培育和发展的力度,实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农业竞争力增强。服务于广大农产品经纪人,牢固树立服务意识,努力为广大经纪人服务、为广大会员服务。我们将着力做好四个方面的服务:一是信息服务。宣传我县农产品、宣传农产品经济人,同时免费为农业商品做广告,及时向社会各界发布农业市场信息、行情预测,为广大农产品经纪人拓展业务创造条件;
二是销售服务。组织经纪人参加有关展销会、洽谈会、贸洽会、鉴定会;
努力搭建农产品产销对接平台,发挥蔬菜果品公司、*合作社等单位的作用,辐*销售会员农产品。加强农产品流通地区合作,互通有无。三是协调服务。收集农民心声,向*及有关部门反映,以解决农产品种养、加工、运输、储藏、销售等环节的问题并争取优惠措施;
同时组织会员进行市场自律活动。四是咨询服务。开展与农产品生产、流通等环节的咨询服务活动,包括市场准入标准、农用科学技术普及等知识;
以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优惠政策等。

  三、关于全县服务三农工作建议:

  1、农资打假由*牵头,齐抓共管。农资市场监管单靠工商一部门势单力薄,要在当地党委、*的统一领导下,发挥好农资打假的作用,建立主管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部门分工负责的工作体系,充分发挥工商执法机构在农资监管工作中的主力*作用。争取县委*考虑把农资打假和监管工作经费纳入地方财政预算,保*工作经费,和农资检测费用,保障工商农资监管工作能落到实处,以高度的社会责任感切实加强农资监管工作。

  2、农产品商标是农业商品经济发展的必然产物,是生产经营者产品质量象征,是知识产权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县农业产业的无形资产。随着我县农业经济体系的建立和完善,商标在农产品市场竞争中占据的位置更为显著。因此,实施商标战略,增强企业的市场竞争力,对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地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我县农产品商标发展还处在起步阶段,需引起个乡镇*重视,建议纳入村级目标考核,明确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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